深化镇级“参与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人大自 2005年以来,一直坚持开展“参与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从预算编制开始,以充分民主的形式组织分层次征询、民主恳谈,到人代会召开期间开展人大代表分组预算审查、预算修正议案的提出、大会主席团审定、全体代表票决,最后向社会公开,做好了预算审查阶段的“广”和“全”字的文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新河镇通过镇级层面的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探索,更加丰富了“参与式预算”实践内容,有力延伸了“参与式预算”的工作触角,做实了“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深”和“绩”字文章。把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审查监督、预算绩效监督三者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彰显了“参与式预算”的品牌优势,真正体现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内在要求,强化了财政支出效益的监督手段,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内容,促进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力度和水平。
01、主要做法
早在2018年,新河镇人大就着手研究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从年度政府预算编制支出项目标准、精细项目管理着手,着力在政府重点支出和重大政府性项目建设中尝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当年就出台《新河镇重点支出和重大政府性项目预算绩效监督办法(试行)》和《新河镇重点支出和重大政府性项目预算绩效监督实施方案》。2019年,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根据试行情况,梳理分析、征询完善,重新修订下发《新河镇重点支出和重大政府性项目预算绩效监督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年度预算编制中要做到“全面编制、精细编制、绩效编制”,对所有编制支出项目实行“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制订了绩效评价项目指标体系,规范了镇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流程,全面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的工作闭环。
组织项目绩效的事前评估。对镇级年度预算安排在200万元以上的重点支出(含民生实事项目)和政府财政出资额达40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必须由各线(办)组织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包括项目立项、预设绩效目标、资金保障,并在年初人代会召开前两个月将评估报告报镇人大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由镇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后,分别报送镇长办公会议和镇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领导小组联合审定,完成当年度预算编制初稿。
注重项目绩效的事中监督。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经镇人代会审查批准后,镇政府马上落实各线(办)撰写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书,报送镇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公室备案。镇政府一年两次向镇人大主席团报送项目绩效目标运行实施和预算绩效运行情况并开展自评,包括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镇人大会同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公室及时组织跟进,采取代表视察、专项调查、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形成意见和建议交镇政府办理。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项目,该项调整方案须在镇年中人代会召开前一个月内向镇人大主席团提出,同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公室备案。紧抓项目绩效的事后评价。镇政府对年度所有预算项目的项目产出、资金控制、项目效益三类12项指标开展目标绩效自评,由政府统一汇总各线(办)的自评结果上报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大代表、公众代表、专业人员等就当年度筛选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年度综合评价。
强化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对当年度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镇财政预算安排予以优先保障,可适当调增下年度该类项目预算额度;对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在安排下年度预算安排时调减或取消该类项目预算额度;对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为“低”的责任线(办)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考核为“低”的线(办)责任人,由党委、纪委对其进行约谈。
02、工作成效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新河镇的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预算编制更细化。每一个项目都有项目绩效目标表,包括项目投入测算标准、项目产出进度、项目效益、项目依据4项内容,以“数字+文字”的形式予以分项说明,让代表对各项预算支出“花多少钱”“如何花”“花钱的效果怎么样”“钱出自哪里”一目了然、一看就懂。
预算运行重监控。镇人大采取组织代表视察、专项调查等形式对本镇重点支出和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运行情况实施相关监督检查,或根据项目实际落实情况,形成意见和建议交镇政府办理,适时开展专题询问,有力促进了镇政府整改落实的力度,有效提升了政府为民办事的能力水平,形成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监督 -反馈 -整改 -再监督”的良性运行监控机制。
预算调整更合理。预算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镇政府必须及时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提出调整方案并作调整说明,镇人大主席团对调整项目的社会必要性、民生必须性、战略长远性、公共受益性、经济实效性等方面开展审查,并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全体代表审议后表决通过,约束了政府财政支出的随意性,切实提升了政府对财政支出的精准度和管理能力。
评价结果重运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的实行,起于预算编制的精细度,严于预算运行的可控度,得于预算执行的绩效度,重于预算绩效的满意度,这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的本意,也是政府下年度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03、几点思考
开展好镇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增加镇级公共财政支出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三个方面。
把握三原则,落实“双监控”。开展好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工作应把预算绩效评价摆在突出地位,始终做到“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同推进。在实施中落实好三原则:一是经济效率原则。通过对预算运行过程的资金支出、项目预期进度、使用效率、简奢程度等指标的评价和分析,评判预算编制的严谨性和经济性、支出行为的规范性、资金保障的到位率和资金使用的执行率。二是科学规范原则。评价工作要以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中既要有通用性指标,又要有体现项目特点和个性指标,做到既科学又规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三是公开公正原则。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要客观、公正、公开就一定要加强台帐真实准确、评价标准明确、程序依法透明、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力度。
完善好指标,做到“三着力”。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项目评价指标设计要量身定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听取各层的建议、汲取已有经验和做法基础上,使得绩效评价体系各项指标具有完善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具说服力。要着力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建设与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提升,让项目绩效目标评估、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有章可循;着力于拓展绩效评价工作覆盖面,从“点”到“线”再到“面”有序梯度、稳步推进;继续着力完善保障能力建设,形成合力、提高能力,全面提升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的整体水平。
主动有作为,监督求实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是各级人大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要主动探索,把准重点,积极作为,切实提高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专业性强,一方面可以考虑引进第三方评估,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组建专家库,聘请经济、法律、财会、工程管理、科教文卫体等各界的专家参与到绩效评价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来,让各级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真正走上法治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监督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