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决定执法检查
长江流域禁捕决定实施以来,本市农业执法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亟待完善?6月30日,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赴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决定执法检查。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李富荣、委员毛祥东参加。
执法检查座谈会上,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总队长夏龙平介绍,执法总队成立于2019年7月,作为长江执法的“主力军”,长江禁捕决定实施以来,执法总队有序推进打击长江口非法捕捞专项工作,建立实施长江禁捕任务清单,在本市长江口禁捕区域24小时保持执法力量,同时推进落实水陆联动和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协同执法,确保禁捕区域处于高度可控状态。在水上执法高压态势下,今年1—6月,本市长江禁捕区域非法捕捞案件显著下降,显示出良好的执法整治效果。
虽然上海长江禁捕处于高度可控状态,但是省际交界水域夜间和凌晨时间流串捕捞的现象仍有零星发生。“这对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夏龙平表示,针对这一现象,执法总队正在强化装备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主要包括:全力推进长江禁渔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推进执法码头规划建设;加速实施高速执法艇建造等方面。此外,夏龙平坦言,执法总队的宣传工作也有待加强,“‘不买、不卖、不食’的社会氛围还需要通过宣传得到进一步形成。”
上海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今后,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要进一步加大与江苏、浙江等地间的联动执法力度,不断完善“三省一市”非法捕捞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此外,要加强区级层面执法检查的力度。决定实施以来,执法检查成效显著,今后要持之以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改变在河道、滩涂、港汊等地随意捕捞的习惯,让更多市民了解长江流域禁捕的相关规定。还要通过非法捕捞反面案例的曝光,让全社会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