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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力量赋能乡村振兴,浙江计划这么做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26日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座谈会。《条例》作为浙江首部“三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的法规,9月1号正式实施后,将为浙江乡村振兴驶入“快车道”提供法制保障。

 

 

  《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共十章六十条,分别为总则、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数字乡村、人才支撑、保障措施和附则等。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汤勇会上首先发言。他说,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主战场,也是短板与弱项。《条例》前后打磨了两年多,就是想将浙江的优秀经验进行固化并提供法制保障。

  “从制度上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规范化、法定化,将我省乡村振兴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释放农村改革发展新动能。”汤勇说。

 

 

  据了解,该《条例》的立法过程始终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济锡带领下,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紧跟国家法的立法进程,推进省条例的起草工作,以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1+N”法规体系。各级、各地、各方面历经两年半时间的努力,于7月底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山区26县实现跨越式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新增长极。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厅长级陶国胜说,接下来将指导推动山区26县编制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制定“一县一策”,支持山区26县特色产业发展。

  “加快在全省大湾区新区等高能级平台谋划26个‘产业飞地’,年内要落地建设10个以上。推动山区26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共享水平,缩小山区与全省的差距。”陶国胜说。

 

 

  浙江诸暨山下湖镇的镇党委书记余灵君以诸暨“米果果小镇”为例,介绍了山下湖镇首创的“保底收益+赠送股份+利润分红”的合作机制,目前该模式已为村集体增收400万元。

  “从今年开始我们将这个模式向全镇的11个村子进行推广,由米果果小镇提供种粮的技术和产学研的对接,我们小镇的种粮大户带动下面的种粮小户,全部由龙头来带领实现全产业链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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