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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大实现国有资产报告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今年10月,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至此,按照绍兴市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明确的四个专项报告和一个综合报告均已在本轮报告周期内全部听取审议完毕,实现了国有资产报告监督全覆盖。

  一、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报告工作。为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绍兴市人大制定《绍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绍兴市人民政府向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规划(2018-2021)》,明确在届期内依次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21年)。

  二、坚持家底清晰,持续提升报告质量。绍兴市人大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摸清国资家底。绍兴市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政府性资产信息和招投标、房产、土地、工程等外围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摸清各类政府性资产、资源的真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账外资产入账专项行动,通过清查,仅房产一项就累计入账账外房产面积18.77万平方米。在报告形式上,绍兴市人大督促政府部门完善报告结构体例,丰富数据采集维度和展示形式,加大数据横向及纵向比对分析,增强报告的可审性与易审性,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强化问题解决。绍兴市人大深入调研,分析查找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不足和短板,分门别类提出16方面的意见建议,涵盖关键领域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金融国资推动科技创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破题、统筹预算国资一体化、全口径全覆盖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内容。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报告周期内已完成12方面问题整改,今年审议意见提出的4方面意见建议也在稳步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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