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平县:为守护好一湖碧水不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山东泰安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守护好一湖碧水不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项决议构筑生态建设“四梁八柱”
如何让人大在践行黄河国家战略决策上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果断拿起重大事项决定权这一法定“利器”。
今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把通过一份助力黄河国家战略在东平湖落实落地的决议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在对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决议起草情况以及决议草案向县委作了专门汇报,得到县委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10月,东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决议》。
决议明确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就沿黄环湖岸线水体及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优化产业空间体系,持续优化环境质量,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等提出了明确目标和任务要求,为东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起了生态建设的“四梁八柱”。
一次质询刚性监督守护蓝天白云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必须把生态保护治理作为首要任务。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把生态环境领域监督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改善群众身边的环境质量。
在6月召开的东平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期间,5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关于我县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质询案》。质询案的案由是,“今年1-5月份,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二氧化硫、PM10浓度,在全市7个县(市、区)中排名倒数第1位;特别是3月份,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在全省159个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中排名不理想。由此可以看出,我县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已经到了非整不可、刻不容缓的地步。”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主任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及东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决定在常委会会议上对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单位开展质询。
质询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空气质量排名靠后、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移动源污染、扬尘污染、用煤管理混乱等5个方面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质询。被质询单位直面问题、态度诚恳,逐一进行答复。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并作表态发言。质询问答环节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接受质询单位现场应询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现场通报测评结果。
刚性监督的效果立竿见影。5个月来,东平县空气质量和环境考核排名有明显改善。
一种坚持厚植绿水青山生态底色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把“县委决策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心热点、执法司法薄弱点”作为本届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用足用好“调研+评议”“检查+质询”“审议+测评”等监督组合拳,对环境保护议题开展专题监督活动,切实提升群众环境满意度。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环保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常委会启动了贯穿本届五年的“建设新东平、人大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建设中担当作为、率先垂范。全县1190名各级人大代表依托14个“代表之家”、94个“代表联络站”,通过“双联”、“接待选民日”等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在环保生态等方面的意见。这些建议交办后,由常委会负责同志领衔督办、工委挂钩督办,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实行“紧盯”,确保建议办理高效率、高质量。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题中之义、重要支撑。人大监督的持续发力,正在使这里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