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指出,要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山西省隰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答复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建议工作形成了一套创新透明的长效机制。对此,本报记者对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静进行了专访。
近年来,山西省隰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五专”举措——专项安排、专会交办、专题研究、专栏报道、专人沟通,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专’举措,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针对有些建议书写格式不规范、文字表述不清楚、内容要求不明确等问题,我们从提高代表的专业素养入手。”任静对记者说,隰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专项安排”,认真把关代表建议内容质量。在开展代表集中培训方面,举办四级人大代表关于法律法规、议案和建议知识的专题培训,让代表熟悉议案、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条件和要求,使其所提议案、建议规范、准确、合理、可行。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方面,邀请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部门听证会,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参加联络站活动,帮助代表在实践中了解全县工作,继而提出更切合实际的议案建议。在代表建议把关方面,人代会前,要求代表认真视察,提前准备议案、建议;会议期间,要求大会议案组成员及早介入,了解代表议案、建议准备情况,对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原件进行把关,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内容质量,使其所提建议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隰县人大常委会还采用“专会交办”的方式,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体系。“召开专题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参会,现场交办。”任静介绍道,通常按照“谁主管、谁主办”的原则,签订责任书,明确牵头领导、督办领导、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督办单位,并要求答复件必须经分管副县级领导签字后,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答复代表,形成分级落实、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为了及时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方式,隰县人大常委会采用了“专题研究”的方式。“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改进的举措。”任静表示。首先,审议修订《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提出和办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比原办法增加了7条,修改了10条,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办理、评价、公开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其次,在代表所提建议中,选择关乎全县发展大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亲自牵头督办,有力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
“通过‘专栏报道’,公开亮相代表建议承诺成效。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融媒中心开展‘代表建议 融媒督办’工作,在县电视台《人大之声》栏目开设了‘代表建议直通车’和‘代表建议办理进行时’。”谈起此项工作,任静告诉记者,办理前期,由承办部门一把手公开承诺办理举措;办理过程中,记者深入实地采访报道,用镜头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地将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展示在人民群众面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真正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此外,我们安排专人沟通,依托民意来评判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任静说,常委会每年发放调查问卷,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级征求代表意见。对于不满意的建议办理结果,派专人搭建交流平台,引导提、办双方充分沟通,达成共识,进入“二次办理”环节,直至代表满意。
任静表示:“隰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五专’举措,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2021 年代表建议42件,办成35件,办成率达83 %;2022年代表建议55件,办成50件,办成率达90%。特别是2022年确定的4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办成率均达100%,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督办的范围还不广
督办的方式还不多,督办的刚性还不强
“近年来,虽然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在代表建议办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任静对此感慨颇深。她说,首先,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代表缺乏整体意识,从局部利益出发,所提意见、建议比较片面;有的代表在满意度测评时,碍于情面,不能坚持原则,被迫“满意”,导致建议得不到真正落实。其次,有的承办单位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而把主要精力用在做代表的说服工作上;有的承办单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近期、远期规划不明确,落实期限无法把握;有的承办单位不按承诺意见抓落实,使办理工作变为一纸空文;有的承办单位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以财力紧张、政策限制、管理权限等为借口推卸责任。再次,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客观来讲,督办的范围还不广,督办的方式还不多,督办的刚性还不强。在督办过程中,听汇报多,深入现场一线督办少;对办理代表建议不力的单位和部门批评问责不够;对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方研究解决的力度不大,督办的实际效果不理想。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深入探索和实践的课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怎样让代表建议落地增效?
任静指出,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做实“提”的文章。让代表“想”提建议,深化代表对建议工作的认识,让代表清楚提建议是代表的权利和应尽的职责。常委会应通过组织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奖励提出高质量建议的代表和建议办理结果高质量的承办单位;让代表“会”提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履职平台和联络站的作用,使其更好地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让代表“要”提建议,将代表提建议情况纳入代表履职档案,并作为推荐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
要提升“办”的质量。首先,扩大领导领办建议的覆盖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承办单位的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具体经办人职责,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建议办理有实效。其次,加强沟通协商。代表建议办理“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这就需要“一府一委两院”严格落实“三见面”——办前要见面,详细了解代表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办中要见面,进一步征询代表的意见,让代表了解建议办理全过程;办后要见面,当面向代表介绍建议办理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反馈和评价。再次,强化内部督查。“一府一委两院”主要领导要抓好抓实内部督查,定时不定时催办、督办,定期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
要用好“督”的武器。任静认为:“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是很重要的手段。”她表示,采取代表约见、专题询问等较为刚性的方式,对群众关注、复而不办、办而不实的事项,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见或者对承办单位进行专题询问,查原因,找办法,确保承办单位高效办理代表建议。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重点是看上一年度被政府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确保政府答复承诺的事项得以兑现。利用媒体督办,坚持并利用好“人大之声”栏目,推行代表建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来监督。
“‘评’是动力!”任静告诉记者,要发挥好“评”的作用和意义,实施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评,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实施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评议。在年底审议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专项报告时,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评议,将审议意见和评议结果向县委报告,并通报“一府一委两院”以及组织部门。
任静说:“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深入探索和实践的课题,这需要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人大代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作者:全媒体记者 常雪丽 见习记者 许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