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猗县人大常委会: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近年来,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人大常委会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四个坚持”,保证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有效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丰富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坚持完善工作机制
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在立法的全流程中,用“全链条”方式全方位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原则和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需要。
立法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立法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在工作实践中,临猗县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组织代表对地方法规进行立法调研,征集代表和群众建议,扩大了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使人民群众在立法工作中有更多话语权,切实体现“为人民立法、立法造福人民”的原则。
坚持搭建民意平台
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2021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临猗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有效做好宣传发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酝酿人选、投票选举等各环节的工作,选举产生了250名县人大代表和992名乡人大代表。代表选举的普遍参与和代表构成的广泛性,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县、乡人大通过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组织代表在联络站点接待选民和组织代表走访群众、征求意见,使得1200余名县乡人大代表在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的同时自觉接受广大选民的监督。从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履行职责,再到人民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原则和要求得到了全流程、全方位的贯彻。
坚持依法履行职责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
人大行使监督权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人大监督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真正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满意”,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临猗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工作原则,始终把“人民”二字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在确定监督议题方面,一条很重要的标准就是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环保等民生领域,确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50余个监督项目,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打好基础。在开展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注重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推进监督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那些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让人民看到“人大全流程、全要素监督”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成效,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
坚持发挥代表作用
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内涵
人民所享有的民主权利,不是“一选了之”,而是贯穿人大代表履职的全过程。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才能够更好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虚心听取意见,积极回应关切,才能让人大各项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临猗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和联系群众制度,有效保证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确保人大行使法定职权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保证了人民通过法定途径全过程参与人大工作。通过过扎实开展“双联”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等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激励代表争当履职尽责的模范、推动发展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有效发挥了代表根植人民、服务人民的作用,夯实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作者:通讯员 刘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