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人大:助力生态中轴建设 守护一方碧水蓝天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推进“聚力‘532’、建功新时代”人大代表五大行动,持续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运用立法、决定、监督等法定职能,助力常州生态中轴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贡献人大力量。
立法为先,写活一篇“水文章”
水是生命之基。常州地处长三角几何中心,北携长江,南衔太湖,长三角生态中轴的地理位置、生态价值和功能定位,决定了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极为重大。
6月,仲夏时节,美丽的西太湖,波光粼粼。常州市武进区嘉泽片区近岸带水生态修复工地前,一排木栈道伸入湖中,湖底水草摇曳,湖面飞鸟翔集。
“《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了,促使我们加快保护修复的进程。相信滆湖(西太湖)会越来越好,真正成为我们常州的美丽湖湾。”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长龚尧说。
▲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低碳湿地公园
近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生态文明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全力护航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保护水资源,是其中至关紧要的一环。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州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多部地方性法规。其中,与水相关的有《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目前均已生效实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列为正式立法项目,更好地推动全市水资源保护,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滆湖(西太湖)被划定为我市水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应当在沿岸建设岸线植被缓冲带、隔离带、湖口人工湿地等生态安全缓冲区。” 龚尧说,今年,高新(武进高新区)和嘉泽片区近岸修复工程同时开工,将恢复水面1.4平方公里,种植水生植物2.08平方公里。
“着重‘三水共治’,为我市水生态保护提供了根本保障。”提到《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柏松欣慰地介绍,这部法规是全国首部全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的要求,将真正为常州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助力实现全市人民对“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水相亲”的美好水生态环境的殷殷期盼。
不只是水。加快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现实所需,不断加大立法供给,在做好水文章之外,还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作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不断完善全市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法规体系。
全力助推,唱响一首“绿之歌”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一年之中,春夏之际的长江两岸是最绿最美的。游人们驾车从常州市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向江而行,映入眼帘的,处处是江岸边青草铺地、绿树成荫的花园景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自2018年起,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助力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并持续督查《决定》的落实情况,上下联动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促进沿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长江生态环境质量。
▲常州市围绕长江大保护的总体定位,全面推进岸线生态复绿。
常州齐晖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滨江经济开发区,为响应长江大保护政策号召,公司2020年与滨开区签署转型升级发展协议,投资6000万元对原有车间设备进行提标改造,实现废气、废水全量收集治理、达标排放。同时,公司积极推动产业链向绿色和高附加值方向延伸,投资8000多万元新建制剂车间,用于生产宠物用药及动物用药。“没有政府的全力推动,没有长江大保护,我们不可能这么快转型。”公司总经理杨延旗感慨道。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致力于新材料、新医药两大特色产业集群,全力打造‘东方碳谷’和‘创新药谷’两大产业地标,积极争当沿江高质量发展的先锋。”谈及发展前景,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姜懿文踌躇满志。2020年以来,滨开区累计安全拆除低质低效化工企业45家,实施沿江生态复绿超3300亩,生态岸线建成比例居全省首位。同时,与沿江33家保留企业签署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协议,新材料园区企业的亩均税收,从2019年底的每亩11万元,增长到了去年年底的每亩36.7万元。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深入调研、督办议案、开展监督,不断推动水、土壤、固废、长江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不断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用法治和制度保障助力全市唱响生态文明的“绿之歌”。
助守红线,许下未来“美之诺”
在生态文明保护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中,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职——
2015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助力守住全市生态安全的底线;2017年、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将涉及生态文明的“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作为重要议案进行督办,督促各级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让常州水更清,岸更美,百姓更满意、更舒适!
▲2023年4月27日,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州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自2017年开始,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依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人大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打通环境督查“最后一公里”。
今年6月30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太湖增添更多美丽色彩”殷殷嘱托,作出太湖流域首个县区级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太湖水生态的决定,动员社会各界努力筑牢太湖上游生态安全保护屏障,为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人大依法精准监督,各地各部门勠力同心、加压奋进,2022年,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大气综合指数达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全市PM2.5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国省考断面优Ⅱ比例提升幅度全省第一。
为切实增强人大环境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去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出台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监督办法》,推动人大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下半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上半年环境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体现更多的人大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