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铮誓言彰显宪法权威——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纪实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湖北省咸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现场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会议列席人员的见证下,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举右拳,郑重宣誓,慷慨激昂的誓言,在会场久久回荡,这是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的场景。
“这是一个非常庄重的仪式,庄严的誓词是一次宪法精神的洗礼,感受到的不仅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彰显了宪法权威。”新任命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王良永激动地说。
自2016年1月1日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尊崇宪法权威,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具体实践,深入开展宪法宣誓工作,全面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了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全覆盖”,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全“覆盖”。截至2023年4月,全市组织各类宪法宣誓1086次,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宣誓8675人次。
坚持立法先行
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化
2022年8月25日,咸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咸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修正)》(以下简称《办法》) 。这是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坚持立法先行的实际行动。
《办法》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对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誓词内容、宣誓仪式组织者、场所、流程、报告、监督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组织好选举和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每年 4月1日之前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对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写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为更好推进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此外,将书面报告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列入2023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宪法宣誓制度有效落实。
坚持示范引领
推进宪法宣誓规范化
一场宣誓,一次洗礼,一生铭记。“宪法宣誓,彰显了宪法的权威,是一场直达心底的宪法教育。”4月28日,咸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现场,新任命的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徐亚明深有感触地说。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推进宪法宣誓规范化操作,不断细化完善宪法宣誓仪式流程,对宪法宣誓仪式作出具体规定,对宣誓人员就位、站立、表情、举拳齐耳、领誓跟誓声音、节奏、语速、誓词停顿等作出具体要求,通过严格规范仪容着装、人员站位、手势动作等,切实增强宣誓仪式的庄重感、威严感。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宪法宣誓作为生动的宪法示范课,精心组织,就国徽的悬挂、抚案台的布置、现场站位等细节问题精心设计,组织宪法宣誓流程演练,让宣誓人员熟悉掌握整个流程,并将分工细化到引导宣誓人入场、站位等细节,务求宪法宣誓庄重严肃,井然有序。与此同时,坚持示范引领,分批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观摩学习组织任命干部宪法宣誓流程和做法。
“要肩负起保证宪法正确有效实施的责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让尊崇宪法成为各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动自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玉来说。
坚持督导落实
推进宪法宣誓常态化
今年3月29日,咸宁市政府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上午9时,宣誓仪式开始。在领誓人带领下,市政府新任命的21名国家工作人员面对国旗国徽,高举右拳,庄严宣誓。
“国家工作人员要时刻铭记誓词、牢记宗旨,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咸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参加宣誓仪式监誓时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咸宁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严格贯彻实施湖北省有关办法和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工作。据统计,2022年,市政府及工作部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共计868人次。其中,23家单位举行了新任命、新招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共计226人次;14家单位举行了全体干部集中宣誓活动,共计642人次。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宪法宣誓活动。2022年,共对2名新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晋升高等级执法勤务职级法警、10名晋升法官等级法官、12名晋升职级干警、10名新招录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均通过微信公众号,法院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宣传报道。
为了推进全市宪法宣誓工作常态化开展,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自查自纠、调研督办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程序,扎实推进宪法宣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通过自查自纠促落实、调研督办促落实、总结交流等方式促落实,有力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有效促进了宪法宣誓常态化。(作者:杨忠柳 刘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