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大工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四个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解读
五方面内容
01 街道议事代表会议的定位
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是街道开展议事协商、民主管理的平台。
02 会议组成和基本条件
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以居民代表为主,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辖区人大代表固定出席。规定议事代表应突出政治标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与群众密切联系、热心公共事务等正面条件,同时列出违纪违法等6个方面负面清单。
03 会议的职责
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主要职责是开展议事协商、听取讨论街道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票选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收集反映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04 议事代表的职责任务
明确议事代表应当按时出席会议、讨论发言、联系群众等。
05 加强组织保障
强调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强化协同配合,落实经费保障,抓好宣传引导,以确保取得实效。
三大亮点
01 创新设计会议名称
意见明确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其中“议事代表”的定位,与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等相区别,议事代表侧重于在街道开展议事活动的定位。
02 科学界定会议组成
明确以居民代表为主,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民主推荐、审核把关产生议事代表。同时,将辖区人大代表作为固定出席会议人员,享有街道议事代表同等权利,但不占街道议事代表名额,确保人大代表参与到街道议事代表会议中来,发挥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
03 赋予会议监督功能
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和议事代表功能职责上,既突出了议事、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定位和优势,同时也赋予了一定的听取和评价有关工作报告、票选民生实事等监督功能。(记者:张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