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地方立法与绿色转型发展深度融合——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生态保护立法工作纪事
《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部部极富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为林城伊春的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秉持“小切口”立法理念,突出地域特色,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地,坚持“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伊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锚定地方立法“大方向”
“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立法工作。”自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坚持不懈以党的领导引领立法方向,筑牢绿色发展的思想根基,充分发挥立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注重通过制度设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效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结合伊春生态立市发展定位,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进一步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北药种植等特色领域作为主攻方向。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确保立法选题方向不偏,并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此外,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由市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牵头,市人大法制委和相关专委、常委会法工委、政府起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为主体的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调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人大代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立法任务如期完成。
找准特色立法“小切口”
实践中,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市实际,聚焦重点领域,找准地方立法“小切口”。在选题方面,始终围绕伊春绿色发展主旋律,针对迫切需要法规调整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门立法,切实推动地方立法与绿色伊春发展深度融合。伊春市人大常委会从“管理”入手,维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以自然保护区管理为切口,2018年,制定出台《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条例围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为区域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从“治理”入手,缓解废弃菌包环境污染。
随着食用菌产业发展,废弃食用菌包数量逐年增多,严重污染环境。2019年,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富民产业和保护绿水青山的和谐统一,从“引导”入手,提升公众绿化环保意识。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不能仅依靠法律的强制手段,还要通过增强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促使公民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把美丽伊春建设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2021年,伊春市人大常委会以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快城市绿化建设为抓手,制定出台了《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条例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进行规范的同时,侧重于从源头上增强公众的绿化环保意识,规定每年4月为“全民绿化月”,要求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所在地区的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法规的指引作用,促进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共创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 早在2004年,面对红松保护的严峻形势,伊春市委、市政府果断全面停伐了境内天然红松,使红松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并形成了相应的保护制度。2022年,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在生态保护方面持续发力,将保护伊春市树——红松作为选题,制定《伊春市红松保护条例》。条例巩固“停伐”成果,明确政企责任,把近年来红松保护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认领制度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科学确定种子采集期,优化采集方式,规范红松培育和管护手段。
弹响开门立法“协奏曲”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开门立法的机制办法,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不断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努力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变成凝聚民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
通过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抓住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等进程节点,邀请代表参与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法规起草、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列席常委会会议以及立法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覆盖面,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主体的关键作用,确保地方立法科学有效、经得起长期推敲和历史检验。
值得一提的是,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借助专家学者的外脑力量,邀请8位省内外相关方面的专家作为立法顾问,对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的法规草案进行论证,就焦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研究,有效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智囊作用和理论支持作用,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内脑”“外脑”结合,做到集思广益,提高立法质量。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伊春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深入基层“访”、书面函询“找”、民意座谈“听”、网络媒体“采”、来信来访“查”、开展活动“征”等方式,拓宽立法参与途径,充分听取、采集公众意见,确保地方立法真正体现民心、装满民意。(作者:曹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