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深化站点融合,让立法工作更好汇民意聚民智
民意是立法工作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选取48个人大代表联络站,以站点融合建设方式,叠加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初步建立健全了功能集中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使立法民意“直通车”覆盖更广泛、类型更多样、作用更明显,进一步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梅州实践。
实际工作中,梅州人大积极整合资源,以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依托,打造四类基层立法联系点。第一类是“金色”:在梅州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经济发达镇、各工业园区,建设17个服务营商环境改善、基层治理、城乡建设管理等立法工作的联系点。第二类是“绿色”: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突出、生态环境优美的乡镇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16个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的联系点。第三类是“古色”:在一些古镇古村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的镇区,打造8个服务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工作的联系点。第四类是“红色”:结合梅州全域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实际,在革命遗址相对集中的地方,以弘扬苏区精神和革命精神为主题,设立7个立法联系点,服务基层治理立法工作。
“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汇聚民意民智的‘直通车’,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被‘原汁原味’反馈到立法机关,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法律法规中得到充分体现。”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管用、有效、可操作的原则,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站点“四个融合”。一是资金融合。统筹省拨付的每年30万元乡镇人大经费和立法专项经费,以“1+1>2”的功效,建设好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二是场地融合。将人大代表联络示范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共用场地、设备,分时段开展站、点阶段性工作,避免重复建设等浪费资源现象。三是人员融合。在推进站点融合建设过程中,实行“一套人马”管理,将邻近片区的人大代表编组进站点,将基层相关行业人才就近纳入立法联系点联络员、信息员队伍,使基层立法人才广泛性、专业性兼具。四是工作融合。编入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代表也成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联络员,通过每月组织代表进站履职活动、每季度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和不定期开展视察、调研、走访群众活动等方式,发挥站点平台作用,力促立法联络、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等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通讯员 林德培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