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大实行“1234”工作法 力促审计问题整改监督“闭环”
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方式。2023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行“1234”工作法,努力实现监督“闭环”,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1个机制”完善监督工作流程
建立审计工作全过程监督机制,开展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全链条监督,实现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融合。要求市审计局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将人大监督重点纳入审计范围,做到监督目标、重点内容的有机贯通、有效联动。根据预算审查需要,由市审计局提供重大民生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审计的专项报告和审计问题清单,对审计中涉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推动监督信息共享。在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和整改详细清单,确保深入细致掌握审计整改情况。
“2个转变”创新整改监督方式
坚持守正创新,认真谋划、主动求变,着力转变监督方式。一是由“书面”监督转变为“书面+现场”监督。在书面审查整改情况专项报告的基础上,聚焦方案中的突出问题,创新开展现场跟踪监督。深入被审计单位实地调取财政系统数据,查阅账簿、原始凭证,核查与整改专项报告是否相符,进一步了解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二是由“单一”监督转变为“联合”监督。首次由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和政府审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共同开展现场跟踪监督,有效推动被审计单位完成专项资金拨付1.4亿元,追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0余万元……
“3类报告”全面反映整改进度
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市政府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报告、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现场跟踪监督情况报告。市政府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报告系统反映政府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情况;专项整改报告聚焦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详细报告突出问题产生原因、整改情况和下一步措施。总体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既把握总体,又突出重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首次形成现场跟踪监督情况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详细反映测评问题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情况,从人大角度客观反映各被审计单位整改实情,为常委会开展满意度测评提供有力参考依据。
“4项举措”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一是将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纳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形成制度保障。二是细化完善满意度测评范围和程序,对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情况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现场计票,现场通报结果。三是要求审计部门和被测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四是满意度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并抄送市政府。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和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4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市委主要领导在测评结果报告上给予批示,要求政府牵头部门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认真研读报告,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整改工作质效。政府审计部门积极跟进,对整改工作再细化、再落实,对标对表、分类施策,加大整改督办力度,推进整改难题有序化解。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促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