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45年前,呼和浩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首府的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从此进入了新时期。
时光荏苒,风雨兼程。45年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以时不我待的历史主动、勇毅笃行的履职自觉和锐意开拓的政治担当,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职能定位和任务要求,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在此期间,历届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接力深化财经监督工作,形成一系列操作性强、可复制典型经验和讲不完的监督故事。
增加1.2亿元教育预算前后
时光倒回到2015年末。在呼和浩特市人大财经委对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进行初审过程中,发现市本级教育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96990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2016年收入预计增长8%,但2016年教育支出预算仅安排92421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了4569万元。
对此,呼和浩特市人大财经委明确提出,“教育是主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财政需要重点保障的支出,在2016年财政增收8%的情况下,应考虑适当增加教育投入”。这一建议写入了市人大财经委的预算初审意见,并严格按照当时新预算法要求,在市人代会上印发全体人大代表。
呼和浩特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意见建议,在2016年的市本级预算中,增加1.2亿元的预算安排,投入教育领域,用于呼和浩特市老年儿童探索博物馆的场馆建设。
场馆建设完成后,极大地丰富了呼和浩特市青少年的科学通识教育体验,从博物馆回荡的欢声笑语中,可以感受到人大开展财经监督的实际效果。
执法检查首先举行专业考试
2019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这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担任检查组组长,组内汇聚了众多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与财经专业代表。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检查过程中,采取重点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旗(县、区)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没有重点检查的旗(县、区),均委托当地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并向市人大财经委提交书面报告。检查对象不仅有市与旗(县、区)两级政府,还包括市本级与旗(县、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内容聚焦是否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切实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每到一地,检查组都要首先进行“一法一条例”考试,为每个应试地区和部门量身定制不同的考题,增强此次“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并通过听取各地人大常委会与政府汇报、座谈交流、分组查阅电子及纸质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同时,检查组成员均要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执法检查工作底稿”,以便作为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的有力依据。
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四梁八柱”
2020年4月,在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赵万胜与12名人大代表共同提出《关于进一步优化首府营商环境的议案》。代表们在议案中直指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呼吁优化呼和浩特市的整体营商环境。代表们的心声引起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高度重视,该议案被列为重点督办议案。
针对短板不足,结合落实重点督办议案,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经验,通过立法形式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并推动政府配套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九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搭建起优化营商环境,打赢“翻身仗”的“四梁八柱”,确保各项任务有保障、可落地、能见效。
“通过改革完善法治领域的制度机制,为企业搏击市场提供法治保障,就抓住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呼和浩特市十六届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李凤仙说。
出台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精神,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广泛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近10个其他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总结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经济监督工作的实践做法。2023年,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规范增强监督实效。
在起草《决定》过程中,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该《决定》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财经委法定职责为主线,贯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全过程,对经济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方式、部门职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和规范。
将党的主张贯穿人大财经监督全过程
2024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涉及10项财经监督议题,除了计划、预决算等常规监督项目外,还增加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的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关于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这些报告,旨在人大监督工作紧紧跟随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决服从党的领导,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见行见效。
回顾以往走过的人大故事,是为了不忘来时路,更好地继往开来、再创佳绩。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身体力行巩固、创新、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实践,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成就。(作者:赵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