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令人难忘的质询案——探寻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首例质询案
在征集湖南省人大历史陈列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湖南实践展娄底市专版相关文史资料和纪念性实物工作中,我翻阅2006年的档案资料,一则《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映入眼帘,听常委会机关的同事说,这是娄底市人大常委会首个质询案,反响很好。我认真查阅了有关资料,找联名提出质询案的部分老领导了解相关情况,对这件质询案的始末有了全面的认识。
提出质询 加强人大监督力度
2006年,正值娄底市城市建设大发展、大提速的重要时期。然而,一些开发商为了私利,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和绿化用地建设临时售楼部,严重损害了市民利益和城市形象。许多市民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要求加强监督。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后,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实地察看和深入调研,发现娄底中心城区有4处工地违规占用人行通道和绿化用地,建起了临时售楼部,共占用人行道700平方米、绿化用地200平方米。
2006年3月16日,部分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部分售楼部违规占地情况。
3月22日,在娄底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周安根、吴合群、申冬求、刘卫红、梅铁汉、刘建中、沈裕辉 7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要求市政府负责人在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答复。
3月31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质询案,充分肯定提出质询案是一种对工作、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和依法履职的体现,一致提出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首个质询案,一定要依法依程序认真办理,加大人大监督力度,提升人大监督的整体效能,并决定将其列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4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发出《关于答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质询案的函》,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质询案件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对质询案所涉及的问题依法尽快整改,要认真做好答复质询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会上回答询问。”
娄底市政府非常重视质询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专门的协调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城建的时任副市长罗德才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成责任单位搞好整改。
“辣味”质询 直指问题不留情面
2006年4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 7名组成提出的《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的答复,会议严肃而紧张。
2006年4月29日,娄底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 7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关于城区几处售楼部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问题的质询案》的答复。
罗德才代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答复,对质询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几处临时售楼部审批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坦诚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存在的不足。对质询案提出后,政府所做的工作作了汇报,并提出了进一步整改落实的方案,包括出台《关于加强娄底中心城市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管理的通知》、对已到期的售楼部进行拆除、对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等,并表态:“质询案的提出,使我们看到了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中心城区建设好、管理好。”
时任娄底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质询案联名者之一彭咸度率先发表意见,他充分肯定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办理质询案的认识和态度,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砍树毁绿、占用人行道的不法行为,他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了加快城建步伐,有时过分迁就开发商,过分追求招商引资,忽视了公众利益,审批准许建了多个售楼部,以致占道毁绿。在审批程序中存在业主申请报告直接向上,先征得领导‘支持’,再逐级申报,无疑给层层把关产生压力与影响。临时建筑在建设过程中,市规划局监管不力,出现移位扩大面积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他指出:“从这次涉及质询案的调查中,有个重要问题值得深思。这就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准则是什么?怎么优化?首先是依法办事,法律明文规定的按法规办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政策办事,法律政策都没有规定的,要根据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顾及人民群众的根本长远利益,出台政策措施。其次,优化的重点,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防止法律赋予的权力滥用,努力做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投资商的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但优化不是迁就,不是一味地优惠减免,更不是法律政策的退让。”
2006年4月29日,娄底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部分市民代表到会旁听。
随后,14名组成人员、列席代表、列席人员纷纷发表意见,直指问题不留情面,分析原因直言不讳,“辣味”十足。“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在绿化带和人行道上建设售楼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于乱作为。对未批先建的,未能有效制止和处罚到位,属于失职和不作为。”“一些企业老板不找市场找领导,绕过法律法规找捷径,无疑削弱了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束缚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手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狠抓落实,该撤除的撤除,该整改的整改。”“要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娄底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娄底中心城市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管理的通知》,切实提高行政水平。”“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一定要下不为例。”
……
作为领衔提出质询案的常委会委员周安根认为:“质询案是严格按照组织法、监督法的要求提出来的,提质询案的目的,不是与谁过不去,而是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工作,杜绝今后类似情况发生,切实维护公众利益。”“本次提的质询案合法、合乎实际,目的是促进政府工作,代表了多数群众意见。政府也很重视,出台了相关文件,下一步要继续抓好落实。”冯长根说。
成效明显 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质询虽然结束,但监督并未停止。2006年年底,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突出问题整改、监管责任明确、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
2006年后,娄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公众利益和城市形象的维护,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审批和管理,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不规范经营等行为,这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促进了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使得监管更加全面、高效,无论是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还是公共安全等方面,都能迅速响应、及时处置,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应急能力。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娄底市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首个质询案的成功实施,无疑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生动诠释,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地方实践中的具体展现。这一行动不仅彰显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监督政府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更体现了人大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和积极回应。通过质询案,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不仅直接、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对违规售楼部问题的整改,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一个有效的沟通和监督机制,使得人民的声音能够更直接、更快速地被政府听到并作出反应。这种“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模式,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也促进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此外,质询案的成功还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助于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政府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作者:周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