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人大:“四协同”推动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这对人大行使监督权、履行监督职责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四协同”新路径,进一步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经政策实施效能。
协同商定监督计划
确保同向发力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年初,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在拟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多次与审计部门进行交流,相互听取意见建议,实现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相衔接,确保监督重点共同聚焦、时间安排合理有序。
“我们本着‘治已病、防未病’的工作目标,通过会商不仅确定了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事项,还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明确了监督的方向和方法,使全年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朱振新感慨道。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兜牢民生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审计部门确定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基金及国企投资基金管理、公共投资项目、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使用、大运河自然资源资产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作为2024年协同监督项目,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定期会办推进,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同研判突出问题
找准重点难点
“从政府投资基金及国企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来看,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相对薄弱,还存在不少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这就需要我们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更好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主导产业发展。”……在协同研判问题的过程中,大家纷纷发表意见,根据问题性质、资金规模、以往整改情况,最终选取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监督,切实找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节点。
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专项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审计部门协同开展专题研判,结合人大代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确定跟踪监督的突出问题和责任单位,形成“1+X”模式,即一般每年确定一项审计查出普遍存在或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列入重点整改,数项常规问题稳步整改。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还及时与审计部门沟通研判,视情纳入审计项目安排。
协同推进问题整改
提升监督实效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怎么监督?成为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也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
“本次审计除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还有政府投资基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基金投资运营、基金效益和绩效评价等七个方面18个问题。”在协同推进2024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审计部门、市财政局分别通报了审计查出问题有关情况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了协同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解决问题是人大监督的题中之义。对于审计部门反馈的查出问题阶段性整改进展滞后、推进难度较大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邀请审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照存在问题、整改举措、整改进度、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精准有力共同推动整改。
即使在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后,根据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和审计部门将联合开展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提出针对性措施与建议,做深做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协同评价整改成效
推动成果转化
“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不仅要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还将公布于众,接受监督,这倒逼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宿迁市财政局负责问题整改的同志深感压力和责任重大,并表示在接到审计查出问题的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存在原因、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
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和专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三个等次。如满意度低于70%,相关责任部门要继续整改,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整改情况,并再次接受满意度测评。如再次测评满意度低于80%,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推动问题整改直至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时报送市委、抄送市人民政府,还将协同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同时,结合审计部门整改评价情况,选取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推动面上同类型问题的有效整改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