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儿童参与立法 立儿童需要的法——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立法引入儿童参与
“很高兴我的建议能被采纳,做城市‘主人翁’的感觉真好,我们在课本上学到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今天终于在现场感受到了……”12月26日下午,在扬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场,刚刚领取到《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的扬州市新华中学高三(1)班的张晋一同学一脸自豪地说道。当天,包括张晋一在内的7名中小学生列席了常委会会议,他们提出的多条立法建议,被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吸纳,写进了《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表决稿)》。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万千家庭的关切,他们的成长环境和生活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扬州市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城市空间规划修订中引入“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并于2023年入选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2024年,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立法,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系统化的法治保障。
书信传递“童言童语”
立法满载“童心童意”
“立儿童的法,不仅要听大人的意见,更要听听儿童的意见,要让孩子广泛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在常委会初次审议条例草案时,很多委员如是说。
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特别重视听取儿童的意见,会同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市教育局开展“好地方少年行·成长有声”民主立法实践活动,由法工委工作人员面向中小学生宣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由中小学思政课的老师将地方立法搬进思政课堂,再由市委宣传部面向中小学生发放贴好邮票的“成长有声”小信封广泛收集立法建议。
经过一套“组合拳”,儿童友好城市立法获得了少年儿童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一封封载满“童言童语”的信件像飞鸽一样飞进立法机关。截至常委会会议二审前,共收到来自全市中小学生的108封书信,收集意见建议500余条。
“建议丰富校园生活,我认为知识不仅体现在书本中和课堂上,更体现在书本和课堂之外的社会实践中”;“我认为治理校园霸凌不能只关注明显肢体暴力行为,还要关注像嘲笑、孤立、侮辱这种‘隐形霸凌’”;“建议多建一些儿童公园,提供儿童亲近自然的机会”;“建议学校食堂能够提升一下菜品,最好能有水果或果切”;“建议叔叔阿姨们在学校门口开车慢一点,不要吓到小朋友”……孩子们将独立思考后的建议写进书信中,一个个“金点子”为立法引入了少年儿童视角,也表达了他们对这座城市的美好期待。
“让儿童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中,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参与、受保护等权利。我们在条例中规定了‘儿童参与’,更要在立法过程中带头践行‘儿童参与’。”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介绍。
作为一部围绕“儿童”的立法,条例充分吸收了中小学生的意见建议,如细化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要求;支持成立“儿童议事会”,让儿童广泛参与校园事务、村居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规定完善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加强对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的拥堵监测和交通秩序管理;规定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和活动时间;规定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采取校外订餐方式向儿童提供餐饮的学校应当确保餐饮及其容器的质量和安全,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应当提升儿童营养水平,让儿童在学校吃得安全、卫生、营养;规定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评估、预警和干预工作机制,关心引导出现行为偏差、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保护学生隐私等等。
将立法搬进中小学思政课堂
再将思政课堂搬进人大常委会会场
11月,全市30多名中小学学生代表在市教育局建立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心聆听了一堂与众不同的“立法”思政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为学生讲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几位中小学思政课老师在现场观摩后,将《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的草案文本带回学校、带进思政课堂,发放给孩子们,并为他们讲解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任务,请他们踊跃提出意见建议,立法向中小学生征集意见的种子就此撒开。
12月25日,7名立法建议被采纳的中小学生代表走进了扬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场,成为列席会议的公民代表。“这是一次创新尝试,目的将思政课上抽象的政治概念变成可参与、可实践的生动形式。”扬州市育才小学西区校的吴新星老师说。
稚嫩的脸庞、齐整的校服、鲜艳的红领巾、端正的坐姿、掩饰不住的开心的笑容……他们的出现为常委会会议室里增添了一抹难得的清新气息;与会人员们看到可爱的“小公民”,仿佛看到了城市的美好未来,嘴角间不由自主地露出会心的微笑。
在分组审议法规案时,“小公民”们被邀请发言。“我提的建议是保护儿童免受暴力、虐待、霸凌等不法侵害,另外,在城市中多增加一些儿童活动空间,比如儿童阅读空间、室外活动空间、玩耍娱乐空间等等。”黄伊钦同学说。“我建议公园多增加一些儿童活动的场地,其次是提供安全的上下学道路、保障儿童安全出行……”唐泽浩同学说。“我建议增加公共场所中的儿童友好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比如适合儿童身高的洗手池。”张浩轩同学说。小公民们纷纷表示:“刚进会场时很紧张,后来坐定了,看了叔叔阿姨伯伯们发言,就渐渐地不紧张了。”
12月26日,扬州首部以“儿童”为主题、满载“童心童意”的《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7位扬州的“小公民”不仅见证了《条例》的表决过程,更是登上主席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颁发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育才小学西区校四(4)班的陈欣彤说道,“有点紧张,但我提的意见被采纳到《条例》里了,很开心很开心!”陪同孩子们的思政课老师翟慧慧激动地说:“我教了这么多年思政课,今天也是第一次走进人大常委会的会议现场,我感到非常荣幸;活动非常成功,相信孩子们的心里已经种下了种子。”
孔令俊表示:“让儿童参与立法、立儿童需要的法,正是我们这个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立法程序,该条例将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于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依法公布。落实儿童参与,从立法做起,让我们共同期待,“儿童友好”这个“小支点”,能够在不久的将来撬动扬州这座千年古城的建设管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