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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 | 扬州篇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扬州篇案例一

健全采纳反馈机制

扩大公众立法参与

“感谢您对扬州地方立法作出的贡献……”2023年4月19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市民杨文祥先生颁发首张编号为001号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这一创新举措被“中国人大”网、“江苏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关注报道,并荣膺全省市县人大“十大新闻”。本届以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立法建议采纳反馈机制,通过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最大限度地保证立法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截至目前,已向立法建议被采纳的市民、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行业协会等颁发26张证书。



广泛听取,让民意搭上“直通车”。2022年,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关于在地方立法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明确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实施、评估等各个环节,都要广泛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近年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建议,每部法规均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在全市建立2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了解社情民意的“神经网络”扩展到社区、村、企业、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律所、市民观察团等各个角落;采用网上调查问卷等线上工具,最大限度发动市民参与立法;有针对性地征求行政相对人、利益相关人等特定群体的意见。

充分吸纳,让立法充满“烟火气”。曾经历过家中老人走失的刘璐女士,建议《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走失老年人紧急查找机制,被该条例第三十条采纳。扬州市电梯行业协会提出,电梯机房必须安装温度调节装置,以防高温造成危险,建议将草案中的鼓励性条款改为强制性条款,被《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采纳。近期,在制定《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时,联合有关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发放“成长有声”小信封,共收到108封回信、收集意见建议500余条,其中不少建议已被写进草案,努力让立法满载“童心童意”。

及时反馈,让群众意见“有分量”。把建立立法建议采纳反馈机制,作为构建民主立法闭环的重要举措。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颁发的每一张《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都有编号,并写明具体被采纳立法建议的内容,充分体现立法机关对公众参与立法的尊重。获得首张证书的杨文祥先生说:“感到很荣幸,扬州人大立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值得赞赏。”2024年年初,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的创新做法,被写进新修改的《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这项工作将更好地纳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扬州篇案例二

心系民生关切  彰显监督刚性

扬州市人大以民生实事全过程闭环监督为重点,创新开展人大代表与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询问活动,并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在学思践行中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现场询问顺民意。把民生实事督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人大代表约见、询问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内容相融合,创新开展市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活动,搭建起民主问政、监督问效的新平台。7月3日,针对“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以后怎么办”“民生类代表建议交办以后怎么督”的问题,扬州市人大强化答卷意识,选择8项民生实事和34件与之密切相关的代表建议,50名人大代表、市民观察团成员现场询问儿童心理健康、家庭病床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等民生事项,15个政府工作部门和广陵区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并当场作答,代表“问”出了民生期盼,部门“答”出了实干担当,以务实举措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跟踪督办惠民生。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三相”工作机制(政府督查和人大监督相联动、对口监督和专项监督相衔接、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相结合),对2024年度55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过程开展20余场专项监督。《意见》要求,民生实事一季度全部开工、二季度大部分完成、三季度完成扫尾工作、四季度组织评估评议,提升票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对口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明确人大各专工委对口监督职责,每季度跟踪监督对口联系部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年中召开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督查推进会,年末结合工作评议开展满意度测评,55项民生实事有效落实,提升教室硬件设施水平、建设“家门口的老年大学”等超序时提前完成。

守正创新聚民智。制定实施高水平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办法,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程深度参与立法,健全立法建议采纳反馈机制,让每一件法规满载民意。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民生实事“民情观察点”做法的几点意见》,创设15个民生实事“民情观察点”,动态了解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畅通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成果转化渠道。首次设立17家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常态化征求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并促进转化。创新建立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扩大专业代表参与,提高审查监督质效。连续第20年开展人大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新建“民意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扬州篇案例三

多措并举推动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近年来,扬州市人大积极探索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聚焦编制环节,注重审查监督“规范化”。一是制度先行。作出《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清单化提出25项预决算审查报送事项,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制定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聘请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全程参与预决算审查监督。二是强化责任。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时上报绩效目标,实现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批复、公开“双同步”。三是预算评审。探索建立预算评审制度,连续五年组织召开预算评审会,选取135个项目进行公开评审,涉及预算安排资金97亿元。



聚焦审查环节,注重审查监督“专业化”。一是建立绩效审查指标体系。设置4个方面、8项指标,作为人大绩效目标审查工具。二是建立专工委对口审查机制。选择确定一批重点项目,交由专工委对口审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供专工委参考。三是建立人代会专题审议制度。在市人代会期间,各代表团利用一定时间专题审议预算报告,安排有关部门介绍资金申报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聚焦决算环节,注重审查监督“透明化”。一是打通“绩效评价”和“预算安排”链接。在决算审查中,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及时清理退出。二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作用。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选取4-5项重点事项,交审计机关专门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决算审查报告的一部分,提交人大常委会一同审议。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召开重点资金使用听证会,对重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回头看”,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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