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古籍“活起来” 四川立法“开先河”
“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
巴蜀文明源远流长,丰富的典籍也构成这片沃土独有的文化景观。
四川古籍藏量丰富,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23万余部187万余册、少数民族古籍约50万册,其中246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数量居全国前列。
典籍光芒闪耀,诉说着巴蜀文明的华彩,而对于它们的保护又是怎样的呢?
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是全国首次对古籍保护和利用立法,标志着四川古籍保护和利用即将迈入一个崭新的法治时代。
破局之需 亟待法治保障
无论是甲骨卜辞、钟鼎金文、简册帛书,还是手抄或印刷的书籍手卷、线装书册……历史悠久、卷帙浩繁的中华古籍,是古人思想的宝藏、先贤智慧的结晶,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深邃智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更蕴含着生生不息的深厚力量。
四川作为文化大省、古籍大省,藏量丰富、种类众多。但古籍保护却存在制度机制和职责体系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藏用矛盾突出等问题,面对古籍保护利用的现状,相关方面的法治保障又是如何呢?
由于古籍兼具文物与书籍的双重属性,上位法的规定分别见于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但国内尚无专门规范古籍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摆在突出位置,古籍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步。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作出系统部署,并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加强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的明确要求。
坚定文化自信,制定一部符合四川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总结凝练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四川古籍保护利用正当其时、势在必行!
集思广益 共谋立法护宝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古籍立法工作,常委会领导先后带队到省内外多个古籍收藏单位考察调研,对古籍立法提出要求、给予指导。
202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带队赴省图书馆、四川大学博物馆调研古籍保护工作时表示:“要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落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保护工作。”他指出,要积极探索新路径,不断提升“文物活化利用水平”,让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为我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会同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宗教委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搭建工作专班,赴国家版本馆、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等进行座谈交流。
“先后前往了成都、达州、甘孜、凉山等10余个市州的公共图书馆、高校、宗教场所、修复机构、民间收藏单位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说道,“正是一次次的实地调研、收集意见,对文稿进行讨论、修改、再讨论、再修改,才使得条例草案日臻完善,最终呈现在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现场。”
多措并举 助推文明传承
“古籍的内涵外延是什么?”
“修复后的古籍如何‘活起来’?”
“如何解决古籍保护和利用的人才匮乏问题?”
“古籍的保护和利用如何应对新时代新要求的诸多挑战?”
……
条例草案共33条,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对普查登记、收藏保护、分级管理、整理研究、转化利用、人才培养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
此外,在保护利用原则、古籍数字化、古籍文创产品开发、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传方面,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尤为引人关注。
“加强古籍数字化建设,推动建立全省开放共享的古籍数字资源库。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推进古籍智能化利用。”条例草案提到,“鼓励和支持民间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将其收藏的古籍数字化。”
条例草案规定:“鼓励古籍收藏单位挖掘古籍内涵,通过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特色文创品牌,促进古籍资源与文化、旅游、研学等融合发展。”
“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管用原则,聚焦制度性短板、机制性障碍、老大难问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条例草案着力健全古籍保护的制度体系、职责体系、工作体系,着力破解古籍保护的瓶颈难题,着力改善古籍保护的基础条件。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和实施,让各类古籍得到有效保护、更好保护,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
千载悠悠,文运和国运息息相关。
开展古籍保护利用立法,必将为书写巴蜀文明新篇章、助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文字来源:董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