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大开展评议基层单位的实践探析
20世纪90年代,习近平同志担任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领导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对基层所站廉政建设的评议活动。三十多年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先后开展“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和“评议基层单位”工作,赋予人大代表评议这一历久弥新的工作品牌更加丰富的时代内涵。
一、评议工作的发轫与发展
三十多年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历史时期存在的不同问题,推动评议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主要历经三个阶段。
(一)实践起点——开展“人民代表评议基层所站廉政建设”工作
20世纪80年代末的福州,改革开放大潮奔涌,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一些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拒腐防变意识有所松懈,“吃拿卡要”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时任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的亲自部署推动下,199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半年多时间里,全市三级人大共组织61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召开各种座谈会2600多场次,走访群众7万多人次,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8400多条,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土地管理所以及城管办、司法办等基层单位开展评议,有力遏制了不正之风,赢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传承发展——连续开展十轮人大代表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
1995年,福州市发布调研落实月结果,显示有超过半数的受访群众将盗窃、抢劫列为最不满意的问题,期待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维护社会治安。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市人大常委会将评议工作聚焦于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领域,推动评议建章立制、形成常态。自2000年起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并对脱颖而出的先进单位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至2020年,经过十轮评议,全市共有127个派出所获评荣誉称号,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三)守正创新——开展评议六类基层单位工作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州考察时提出:“希望有福之州更好造福于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202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评议福州市基层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在原有做法的基础上,将交警大队、城管中队、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并纳入评议范围。四年多来,全市各级人大广泛动员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参与评议工作,有力推动六类基层单位提升服务效能,更好造福于民。
二、评议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以解决问题为抓手,以推动基层单位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为目标的工作制度,推动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一)构建了权威公正、上下贯通的评议机制。评议由市委主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层面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成员包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以及各受评部门的市级主管单位负责同志,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评议过程中的问题。评议工作以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为主体,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要求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数不少于基层单位辖区内人大代表总数的80%。全市评议工作采取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方式开展,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参照成立评议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对辖区内基层单位的评议工作。
(二)明确了面向大众、服务一线的评议方式。根据被评议单位直接服务一线、群众日常感知度高的特点,设计与其工作性质相适应的评议重点。评议方式多样。评议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人大代表和群众座谈会、明察暗访、随机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议重点突出。根据不同单位的工作性质,“量体裁衣”设置评议内容。例如针对公安派出所,聚焦警民关系,评议路面见警率、警容风纪等;针对便民服务中心,聚焦群众的办事体验,评议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便民服务设施配置情况等。
(三)设置了问题导向、整改提升的评议步骤。评议前后贯穿五年,分为三轮: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开展第一轮初评;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开展第二轮中期评估;2023年4月至2025年7月,开展第三轮总评工作。在每轮的评议过程中,评议单位积极向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听取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总评结束后,由市、县两级人大结合三级人大代表和主管部门意见,在六类基层单位中各推选若干服务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广泛好评或整改提升明显的单位作为先进典型,报送市委并予以宣传推广。
三、评议工作的特色亮点
从三十多年的实践情况看,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基层单位工作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基层单位提高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动评议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
将调动激发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评议工作成功的先决条件,对人大代表的参与率作出不低于80%的明确规定,以制度的刚性确保评议工作的有效开展。
全覆盖征求意见。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发动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与问计于民工作。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总结梳理出人民群众最可观可感的生活平安、饮食安全、出行顺畅、市容整洁、办事便利等五个方面内容。据此,市人大常委会将评议部门拓展延伸至六类基层单位,推动评议工作方向与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统一。
全链条参与评议。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群众作为评议工作的主体作用,建立存在问题由人大代表和群众发现、整改结果由人大代表和群众评判的全链条参与机制,切实做到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相统一。例如,仓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在受评单位随访现场办事群众,发放调查问卷8850份,整理提炼共性问题移交受评单位,帮助受评单位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同时,组织人大代表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监督,确保整改实效。
全方位体现成效。在评议过程中,不仅注重在程序上让人大代表和群众全过程参与,更在评议结果的体现中,彰显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评议主体地位。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既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与群众的意见心声,又进一步激发了人大代表与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以评促改、以评为民,推动受评单位服务水平真提升、人民真满意
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根本落脚点,推动受评单位把接受监督的压力和主动担当的动力转化为造福人民群众的推进力。
开诚布公找问题。各受评单位既开门纳谏,积极吸纳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又登门求谏,广泛征求民意。市公安局结合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百万警进千万群”等活动,采取警民恳谈会、警情通报会、征求意见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主动问计于民。市交通运输局在中期评估期间,聘请了32名人大代表及社会人士担任监督员,登门拜访人大代表173人次,征集意见68条,通过12328、12345等网络平台征集意见4100多条。
以评促改抓落实。评议工作依循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表现、根除问题成因的实现路径,建立初评、中期评估、总评“三步走”流程,构筑了“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劲”的整改闭环。各受评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改机构,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反馈情况,切实将整改落实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以评为民提水平。在评议过程中,由市直主管部门牵头,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开展评议工作的最重要目的,根据方案开展三轮评议工作,每轮评议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丰富民主载体、凝聚民主共识,推动评议工作取得更多的溢出效应
将评议工作作为丰富民主载体、凝聚民主共识、增强工作合力的过程,推动评议工作取得更多的溢出效应。
民主实践的载体得到拓展。将评议工作与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行权相结合,充分发挥全市173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731个村(社区)人大代表社情民意联系点、8个人大代表行业联络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作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受评单位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丰富和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民主法治的共识更加凝聚。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法治的理念、素养、本领得到显著提升。全市人大系统在组织评议的过程中,大兴调查研究,用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理论联系实际等法宝,切实增强了直面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全市各受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参与评议,更加牢固树立了宪法法律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加积极主动为人民服务。
团结协作的合力有效提升。通过开展评议,全市各级人大、参与评议的业务系统围绕人民满意这个目标,步调一致开展工作,提高了意识、锻炼了队伍、增进了合力。全市各级人大分阶段、分重点开展评议工作,定期审议评议机构的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各受评单位的市直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将督促检查指导的触角延伸至基层单位,推动行业系统的工作标准更加统一规范。(作者: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