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助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大事记
近日闭幕的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决定》,为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锚定了方向、擘画了蓝图。近年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足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有力助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2023年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关于将《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修订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的建议”列为2023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我省与陕甘两省人大常委会以“四川条例+川陕甘决定”新模式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依法加强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
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旅游条例》,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安全管理,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川渝旅游合作,形成诸多修法亮点。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以“四川条例”+“云南条例”的形式助力泸沽湖保护实现从“两治”到“共治”、从“分治”到“合治”的跃升,为跨区域地方协同立法探索了经验。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的新规定,维护法制统一,切实依法保护我省野生动物,为美丽四川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2024年3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关于加快《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的建议”列为2024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着眼破解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服务中的瓶颈,明确政府职责、引导社会办馆,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2024年9月1日起川渝两省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同步施行,两省市按照“大同小异”的原则,两地各自出台条例,既在体例结构、制度安排、审议时间上保持一致,又保持各自的特色、解决各自问题,擦亮川渝地区共同的文化名片。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创了文化领域省际协同立法的先河,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协同立法经验。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主动适应机构改革、联合国相关组织对世界遗产管理部分规则的调整,进一步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更好满足我省深入开展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严格对标湿地保护法以及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四川实际,对湿地保护法进行补充细化,明确湿地保护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和全过程监管,依法守护“地球之肾”。
2025年3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关于推动影视剧‘立项备案、成片审查’下沉园区服务助推成都影视城建设‘西部影视时尚之都’的建议”列为2025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促进川菜发展条例》,注重将川菜产业布局与资源产地、地域文化、品牌优势相结合,以法治化力量擦亮川菜金字招牌,为推进川菜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的新成效、新成果。
2025年5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聚焦制度性短板、机制性障碍、老大难问题,构建了“三个体系”,聚焦了“三个难点”,强化了“三个保障”,着力破解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瓶颈难题。这是全国首部推动古籍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四川古籍工作即将迈入法治新纪元。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全会精神,聚焦文旅融合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加快推进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开展四川省古蜀道保护条例、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加大对旅游条例、世界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通过构建“法治引领—监督落实—代表参与”的全链条工作体系,助力我省绽放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为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贡献智慧和力量。(文字来源: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