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人大:十年匠心立良法 服务发展惠民生
2015年7月31日,盐城成为苏北首批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回眸十年立法征程,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从绿化到湿地、从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到淮剧、从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到残疾人保障、从城乡规划到海洋经济,先后制定22部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的地方性法规,为描绘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美好图景作出了积极贡献、提供了坚强保障。
聚焦改革发展,回应民生关切
“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好立法选题关,确保立法项目符合发展所需、群众所盼。”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对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此,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完善立法选题民意征集、座谈论证等机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单位、人大代表、群众立法需求,先后确定养老服务、院前急救、电梯安全、海洋经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一批符合发展需求、贴近群众生活的立法项目,为高质量编制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打下坚实的民意基础。
好生态是民生也是民意。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紧贴群众需求,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立法供给,将《盐城市绿化条例》作为首部地方性法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相继实施。现如今,绿色已经是盐城践行新发展理念的主色调,聚龙花语、鹿鸣呦呦、鹤舞翩翩、黄海叠翠等“盐城十景”也成为了盐城市民休闲旅游的宝藏打卡地,“盐城蓝”“盐城好空气”更是为人们津津乐道,2024年,盐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7天,优良率达86.6%,居全省首位。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经略海洋、造福盐城始终是盐城人民千百年来的梦想和追求。盐城作为江苏沿海大市、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拥有海岸线582公里,管辖海域面积1.89万平方千米,沿海滩涂面积4550平方千米,发展潜力巨大,发展机遇无限。为策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决策部署,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将《盐城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加强统筹谋划,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海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作出系统规定,出台全国首部设区的市级海洋经济地方性法规,努力以法治方式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老一小”备受关注,其中,如何让盐城183万老年人享有高品质的生活,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加快《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享”,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列入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自2022年1月1日施行以来,民政、发改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在全市建成养老机构164家、示范性“长者幸福食堂”291个,提供养老床位20582张,年服务老年人就餐超600万人次,相关工作获央视专题推介。
坚持开门立法,广泛汇集民智
公众参与是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推进开门立法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专门出台《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坚持每部法规草案均组织到基层开展立法调研,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草案起草、评估论证、意见征集等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民颁发首批立法意见建议采纳证书。
“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没想到自己关于物业管理的一点建议能写进地方性法规。”阜宁的李爱娟女士在接过盐城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首批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时激动地说。为切实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兼顾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在全市设立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省率先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为每个联系点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形成了一批具有盐城特色的经验做法,其中,阜宁县阜城街道创造性地推广“十点百码千员”工作机制,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扫码提交立法建议,让立法“触角”直抵基层“末梢”,相关做法获《人民日报》点赞。
公共场所配置AED,就是为生命保驾护航。盐城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小切口,在全国率先开展AED领域立法,2.6万多名市民和医疗系统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立法精品培育工程,“建议加强AED宣传培训工作,让社会公众熟练掌握急救技能” “建议弘扬正确价值导向,让施救者无后顾之忧”等一些群众的“金点子”都转化为了立法为民的“金钥匙”。《决定》是盐城市第一部“小快灵”立法,共11条1600多字,规定明确、内容具体,自2023年9月1日施行以来,已在全市公共场所配置4724台AED,成功抢救2名心脏骤停患者, 依托红十字会等部门开展急救培训15万多人次,“人人懂急救,人人会急救”的氛围愈加浓厚。
盐城黄海湿地是太平洋西岸和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生态保护最好的海岸型湿地,是大自然对盐阜人民最好的馈赠。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关于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决策部署,跟进启动《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工作,深入沿海6个县(市、区),实地察看黄海湿地内的所有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与基层干部群众、湿地保护专家、科研技术人员、一线养护工人座谈交流,先后组织召开8次座谈会、论证会,获取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全面掌握了各方的立法诉求,探索了一条湿地保护与利用双赢的发展之路,为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保护自然生态提供了创新典范。
注重务实管用,提升治理效能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此,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构建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的“四入”工作格局,推进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执法检查、实施情况报告、立法后评估工作常态化,持续跟踪审议意见、专项报告、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情况,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据悉,全市22部地方性法规已经作为普法重点内容、行政执法重要依据、办理公益诉讼以及审理民事和行政案件重要参考,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得到广泛应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法治建设满意度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做深做实地方立法“后半篇文章”。
“全市法院适用地方性法规办理案件160件,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指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宏在地方性法规调研座谈会上介绍有关情况。此外,市中院还专门印发《关于加强盐城市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的通知》,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开展地方性法规常态化宣传,组织审判人员进行系统学习,注重将地方性法规立法精神融入裁判文书的分析说理,切实发挥司法审判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在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承办法官通过释明《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小朋友们,盐城是革命老区,时有‘陕北有延安、苏北有盐城’的美誉,现有红色遗址248处,以烈士命名镇村128个。”一名老兵在红色教育路线寻访活动中自豪地向学生们讲述过去的革命岁月。这些红色遗址和烈士命名镇村已经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自《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于2018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政府突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一大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得到提升,教育传承功能明显增强。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红色遗存专项保护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件,发出检察建议64份,督促修复红色文物3件、革命遗址9处、纪念设施118处。2023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盐城考察新四军纪念馆并作出重要指示,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备感鼓舞、备受激励。
十年立法路,阔步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盐城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书写更加生动的法治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