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接好下放的地方立法权之青海海东篇——法治护航发展路:立法赋能下的海东实践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赋权立法十年来,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海东特色的立法成果。截至目前,已制定修订了13部地方性法规,指导4个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0多件,不仅勾勒出海东法治建设的清晰轨迹,更彰显了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特色亮点。


 破题开篇:

自主性立法的“海东探索”

自主性立法要立足海东实际,回应发展所需、民心所盼。2019年,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这部法规首次将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开启了海东开展自主性立法的先河。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海东立法工作从“被动承接任务”向“主动谋划需求”的历史性转变,开创了“群众关切在哪里,立法就跟进到哪里”的全新实践。

据参与立法的工作人员回忆,当时海东正处于城市建设加速期,如何平衡发展与生态、让城市更宜居,成为群众热议的焦点。海东市人大常委会敏锐捕捉这一需求,没有照搬外地经验,而是深入调研本地实际,将“坚持绿色发展、提高城市品位、健全城市功能”的理念融入条文,从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作出规范。

条例实施后,海东城市绿化率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移风易俗:

“三治融合”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立法不是写在纸上的条文,要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能监督。”2020年,全国首部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出台,海东市人大常委会突破传统立法“重禁止、轻引导”的局限,构建了“村规民约约束+法律规范保障+德治正向激励”的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治理体系。条例明确禁止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通过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机制,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平安区下马家村党支部书记冶昌菊表示:“以前,村民办红白喜事,碍于情面,都喜欢讲究排场,高价彩礼、攀比之风屡见不鲜。自从村里成立红白理事会以来,标准统一了,攀比跟风的少了,邻里关系更和谐了。”

据不完全统计,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婚事新办约2.9万场,丧事简办约2.8万场,累积劝导高价彩礼6430起。


 文化铸魂:

法治之力守护河湟文明根脉

海东是河湟文化的主要发祥地、核心区和承载区。2021年出台的《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责任主体,更强调对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强化了海东在河湟文化传承中的核心地位。海东市人大常委会着力破解传统文化保护“重抢救、轻传承”“重物质、轻精神”的思维定式,将分散的文化保护措施整合为系统的法治行动,使河湟文化这一宝贵遗产在法治护航下得以延续、焕发新生,实现了“文化保护”与“赋能发展”的有机统一。条例实施后,各级政府加强对河湟文化的保护工作,建立了非遗传承人扶持机制等,对瞿昙寺等重点文物进行系统性修缮,河湟皮影、土族盘绣等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传承。


 治理固本: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2022年,海东市人大常委会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构建起“党建引领、网格管理、多元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出台《海东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条例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赋予网格员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等法定职责,聚焦社区治理、矛盾化解、公共服务等“最后一公里”问题,将“网格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等海东探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聚焦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将平安海东建设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2024年制定《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条例将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等纳入重点治理,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这两部条例的实施对维护海东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极大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立法为民:

聚焦民生需求凸显法治温度

多年来,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精准化、实效化的工作方法,让法治贴着民生走。在立法路径上,以民生需求为坐标,深耕“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一线调研,系统梳理基层实践经验,将美丽乡村建设中对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的探索,提炼为《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的具体规范;将爱国卫生运动中的群众智慧与“海东经验”,转化为《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制度安排,让立法过程成为凝聚民智、总结实践的过程;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层实践经验,融入《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使条例更贴近基层实情、彰显实践导向;注重“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海东地质灾害易发特点,制定《海东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条例》,为防范地质灾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制度支撑;聚焦“高原特色种业振兴”,制定《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为青稞、油菜等高原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筑起法治屏障。通过制度化手段既能解决眼前困局,又能维护长远发展,这种扎根民生、精准施策的方法,让立法始终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彰显法治的民生温度。


 上下联动:

彰显民族地区立法特色

海东市辖4个自治县,民族众多、情况各异。海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指导自治县立法,推动法治建设与民族特色、地方实际深度融合,形成“市级立法引领、县级立法补充”的生动格局。紧扣生态管护,针对各自治县生态特点,分别指导制定《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条例》《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草山管护条例》《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等,进一步筑牢海东生态安全屏障。围绕民族事务,指导循化县修订《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立足资源禀赋,指导化隆县制定《化隆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为拉面产业从“小摊贩”到“大产业”升级提供法治支撑。聚焦文化遗产保护,指导民和县制定《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喇家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让中国唯一的大型史前灾难遗址获得专门立法保护。

回顾十年立法历程,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理念。从绿色宜居到文化保护,从移风易俗到基层治理,一部部“接地气、有温度、真管用”的法规,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未来,海东立法将继续以创新为笔、以人民为中心,在河湟谷地续写“良法善治”的新篇章。(作者:韩晓平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