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5年,中国立法史册上镌刻下重要一笔。这一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十年来,浙江各设区的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立法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一大批促发展保善治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推出“地方立法‘浙’十年”栏目,回望浙江地方立法轨迹,展示十年来各设区的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营造我省设区的市高质量立法的良好氛围。
从1987年到2015年立法法修改的28年间,温州锲而不舍、追梦不止,坚持申请“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立法法修改,温州市如愿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怀揣初心、不懈努力,立法工作质效并进,10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8件,其中9件法规属全国首创,修改修订各1件,凝聚起立法引领推动地方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 作为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温州努力打造民营经济特色立法集群,构建以《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为统领,《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等专项立法为支撑的“1+X”民营经济促进立法体系,为“民营经济之城”精彩绽放注入法治动能。
创新立法为改革突破筑路架桥
“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基因,早已融入温州的城市血脉。这份特质在地方立法中同样鲜明 —— 通过创制性立法破解发展难题,以“立”的担当、“创”的作为、“新”的追求,让法规成为温州民营经济破浪前行的 “法治罗盘”。
2018年,温州获批创建全国首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面对这一时代命题,温州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高标落实。为使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应运而生,成为全国首部聚焦“两个健康”的地方性法规。
翻开条例,立法人的智慧与担当跃然纸上:将189条责任清单、55项典型经验“固化”入法,把“精力减负”“涉企紧急事态应对机制”等政策语言转化为“法言法语”,还将兑现奖补政策从“有求必应”升级为“不求自应”,让改革成果以法治形式扎根生长。
立法创新不仅要着眼温州全域,更要精准回应特殊区域需求。龙港市经历了从小渔村到农民城、产业城,再到县级市的历史性跨越,是全国唯一一个不设乡镇(街道)的县级行政区域。这也让龙港面临着一系列崭新的行政管理难题。
实践缺什么,立法补什么。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为龙港改革法治化保障奠定了基石。《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作为全国唯一一部规范“市管社区”的地方性法规,立足龙港不设乡镇(街道)层级的现状,推动各类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发展新格局。
条例实施以来,95项服务性职能依法下放,90%以上的基层矛盾在社区“就地化解”……这座曾经的“农民城”,如今焕发出了“新都市”的活力。
“量身定制”为民营经济提质赋能
轻工制造业是温州的支柱产业,但其传统生产模式老化、附加值偏低等问题日益凸显。如何以立法激活创新动能,推动民营经济向“新”提“质”?温州市人大将目光投向科技创新与成果保护,以法治形式为产业发展装上“新引擎”。
“条例让我们敢闯敢试!”温州市维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王贤俊的感慨,道出了企业对法治保障的期盼。2024年,全国首部专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量身定制”的《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落地,从四个维度为创新“托底护航”:凝练固化温州“一区一廊一室一会一集群”创新格局,加快建设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信心盘”;支持引进培育各类人才,鼓励柔性用才,强化科技产业政策优惠扶持力度,筑牢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硬支撑”;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内部研发机构,推动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头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引导科创平台建设“多点开花”“落地结果”,点燃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新引擎”;鼓励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创新容错机制,优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软环境”。
立法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增添动能的同时,也要守护好企业的创新成果,为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搞创新砌好“保护墙”。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的原始创新和核心竞争力。全国首部直接以“商业秘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出台,又一次壮大了温州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特色集群。
与《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大部头”分章体例不同,《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全文仅14条。可这一“小体量”法规却构筑起了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的一体化保护“大格局”,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贡献了温州方案。
让“民意”成为立法的“源头活水”
“用好温州人资源”“给技能人才同等待遇”……在鹿城区人大代表联络站里,正在举行一场关于《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修改调研座谈会。这些来自一线的建议,最终将化作法规条文,成为温州“开门立法”的生动注脚。
立法不是“闭门造车”,需要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耳朵倾听民声。“点对点”“面对面”“线上+线下”,200余个代表联络站、6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e点通”“基层单元应用”,将群众、代表和专家的声音源源不断地汇入立法程序。在《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改过程中,从“发挥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效应和世界温州人资源优势”到“保障技能人才子女入学”,一条条建议从“被听到”到“被采纳”,让法规真正体现民之所盼。
2024年1月29日,《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正式提请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重要立法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是温州立法的另一特色。10年通过的28部地方性法规,其中6部重要立法经市人代会表决通过,为推动法规高水平凝智聚力、高质量审议表决、高效能实施落地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立法专业性,在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次年,温州便挂牌成立了地方立法研究院。这个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温州大学“校地共建”,集结法学及相关领域专家的“智囊团”,深度参与法规草案审查、论证评估等环节,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十年立法路,廿八部良法。温州以法治为笔,在瓯越大地上书写着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光辉答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温州地方立法将不忘初心、接续奋斗,为续写新时代温州创新史、走好共富路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作者:史巧云 戴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