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浙”十年】台州:共同富裕的“法治密码”
2015年,中国立法史册上镌刻下重要一笔。这一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十年来,浙江各设区的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立法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一大批促发展保善治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推出“地方立法‘浙’十年”栏目,回望浙江地方立法轨迹,展示十年来各设区的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营造我省设区的市高质量立法的良好氛围。
自2015年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至今,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时代脉搏,打响“共富立法”“民主立法”两大品牌。十年来,23部饱含台州特色与民生温度的地方性法规相继落地生根,更取得了“全国首创”8部、“全省率先”5部的突破性进展。“共富立法”地方法规体系,已然成为台州最具地域特色的法治标识。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海平说:“近年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秉持‘立法与改革同频共振、与人民同声共气、与实践同向共进’的理念,精心布局‘大主题、小切口、体系化’的‘共富’系列立法工程,在群众反映强烈、渴望解决的共同富裕关键问题上寻找着力点、突破点,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把共富立法办成人民群众真受益、真认可的大实事。”
创富:以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温岭大溪镇,台州陆霸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太阳能智能变频高速深井泵技改项目”正在加速建设中。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超2.2亿元,利税1200万元。
项目的落地,离不开《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和《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的助力。“两部法规的落地,对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发展有很大帮助,让我们能够依靠信用获得金融支持,放大了企业诚信经营的优势,为我们争取项目提供助力。”公司董事长陈剑利说。
台州是民营经济发祥地,以诚待人、以信兴商素来是台州商人的一件“营商法宝”。“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则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十年立法探索中的“高频词”。
2020年7月1日,《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地方立法形式来引导、激励、服务全市企业走诚信发展之路。2021年11月,台州获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2015年12月,台州被国务院确定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如今,小微金融“台州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高度认可和广泛推广。
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老大难”问题,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台州市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促进条例》,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专门规定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种便利化金融产品和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以金融保障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2024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03.05亿元,同比增长19.9%,占各项贷款比例高于省均7.05个百分点。
两部法规双向发力,为台州民营企业构建“信用好—易贷款—更重信用”的良性循环,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为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构建产教融合的人才培育机制,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在法律层面保障企业、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权益,有效激励民营企业增加人才和创新投入,积极打造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双向奔赴、同频共振、融合发展的“台州模式”。
增收:以法护航社会高水平共富
2025年8月1日,夜幕降临,律动的音符在夏日的晚风中飘荡,一场点燃夏日的乡村音乐节在天台县赤城街道塔后村上演。
这场音乐节,不仅是一场乡村文化盛宴,更是天台县“大塔后片区”协同发展的生动缩影。作为台州片区组团发展模式的先行者,这个曾经的穷山坳,如今已华丽变身为年接待游客13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3.4亿元的共富样板。
“大塔后片区”组团带来的“蝶变”,转化为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富立法”的灵感来源。2025年5月1日,《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规定》正式施行,这部充满台州地方特色的法规为台州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法治动力。
“片区组团发展的做法得到肯定,有了这部新法规,我们未来发展底气和劲头都更足了!”塔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孝形表示。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亦秋认为,该规定是在《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大框架下的小切口、创制性立法,对全省以立法引领和保障共同富裕先行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共富工坊”是台州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机会,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创新探索。2023年10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为“共富工坊”立法,出台全国首部“共富工坊”建设地方性法规——《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让“共富工坊”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如今,全市“共富工坊”数量已达1847家,带动5.8万名农民就业,实现增收7.6亿元,为农民致富增收添渠道。
“扩中提低”是通往共同富裕的“船和桥”,而技术工人是“扩中提低”的重点群体。随着《台州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的施行,技术工人群体最为关心的收入待遇、工作待遇、学历待遇、社会待遇四大难题有望找到更优“解法”。
“我从业快20年,从一线技术人员到技术主管,我感受到社会上的‘蓝领歧视’正逐渐被打破,相信未来技术工人们的生活会越来越有奔头。”浙江乐普药业阿托伐他汀车间技术主管王奕奕说。
2025年8月2日,在椒江区大陈岛上的“小蓝之家”,不时有岛民和渔民送来从海边捡来、海里打捞起的塑料垃圾。这些海洋垃圾经处理后,将变废为宝,被做成行李箱、手机壳等产品。
“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于2020年在台州起源,将治理困境转变为共富红利。2023年10月,“蓝色循环”获得联合国最高环保荣誉“地球卫士奖”。
如今,这份“蓝色智慧”有了法治支撑——2025年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台州市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规定》。这是全国首部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地方性法规,把“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上升为制度化成果,推动治理模式的复制推广和可持续发展。
优享:以法回应群众美好新期盼
近年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努力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烦心事变成舒心事,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老有所依,保障养老质量,是立法初衷。《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立法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良性发展。
自该条例施行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超60万人次,建成老年助餐点位1000余个,养老服务更加便捷、更加优质、更加可及。
为回应群众最为关切的人居环境问题,《台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以法规形式凝练出城市更新的“台州模式”,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政策支撑和规范路径,推进台州高质量“二次城市化”。
自该条例施行以来,全市“留改拆”并举,统筹推进重点片区改造、老街区焕新,2024年完成城市更新208万平方米,建成未来社区26个,改造老旧小区32个,涉及5559户。
浙东唐诗之路是唐代诗人途经浙东七州而形成的山水人文之路,而台州是浙东唐诗之路的关键段。为诗路文化的传承保护“立心”,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与绍兴协同制定《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保护利用条例》。
该条例施行后,沿线地区文旅IP火爆出圈,2025年春节,唐诗之路沿线景区接待旅游人数达227万人次。
从无到有,从起步探索到发展提高,台州立法这十年,是紧扣时代要求、回应现实需求、彰显地方特色的生动实践。一部部法规的出台,无不体现立法为民的初心,浸润着良法善治的匠心。
“立足台州实际,紧扣时代脉搏,我们将不断完善共同富裕法规体系。到今年年底,‘共富’系列法规有望扩容至11部,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治保障体系。”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於艳华说。(作者:符薇薇 马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