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让每一件审议意见都落地有效
让每一件审议意见都落地有效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机制推动人大审议意见更好转化为实际举措
“下面,对有关老旧小区更新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下面,对有关先进制造业培育体系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人大审议意见重点交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前期充分调研和会议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庄重投出测评票。提交会议的11份审议意见、32项重点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审议意见是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意见建议,其办理质量直接影响人大监督工作成效。2024年以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机制,制定加强审议意见监督落实若干措施、重点交办事项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实施细则、审议意见重点交办事项监督落实办法等制度性文件,采取“调查研究、清单管理、常态推进、定期评价、结果反馈”五项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从“前半篇”延伸到“后半篇”,有力提升了人大监督实效。目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已开展两次集中测评,覆盖48个重点交办事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率由60%提升到100%。
深入调研,审议意见提得更“准”
扩大调研广度,全面查找问题。如在审议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报告前,向社会发放大量调查问卷,实地察看多处文物保护情况,同时委托各区(市)开展协同调研,涵盖文化遗产保护各方面。
加大调研深度,剖析问题原因。如在审议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报告前,采取走访座谈、对比指标数据等方式,洞悉问题本质。
增强调研精度,提准对策建议。如在审议养老、教育、全民健身等工作报告时,下沉基层一线,把准群众急难愁盼,提出实际实用的对策建议,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清单管理,办理责任压得更“紧”
对审议意见文本“瘦身增肌”。推行“三减三增”,即减“穿靴戴帽”增“靶向建议”、减“泛化表述”增“量化指标”、减“程序性安排”增“实质性要求”,力促审议意见更加精炼。2024年以来,审议意见篇幅普遍压缩为之前的三分之二,内容更为直观和具体。
审慎确定重点交办事项。建立“两个清单”,落实监督和办理两个责任。一个是交办清单,市人大各专委会从审议意见中选择最为关键、急迫的事项,明确承办单位、整改时限和预期成效,形成“重点交办事项清单”;一个是办结清单,承办单位对交办事项办结后,详细列举完成的工作和效果,形成“重点交办事项办结清单”。
目前,提交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个清单,交办事项和完成情况一目了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双单对账”,能够十分直观地了解办理落实情况。
常态推进,办理合力聚得更“足”
建立“全周期”督办计划。制定从交办到办结的监督计划表、任务书,明确时间节点、监督方式、责任人员,推进审议意见及重点交办事项落实。
形成“常态化”联系制度。与承办单位建立线上线下常态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采取“双向”促进行动。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将审议意见及重点交办事项办理纳入工作督查事项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工作抓落实;人大各专委会采取视察、调研、微询问等方式,持续推动审议意见及重点交办事项办理,做到情况必听、资料必看、现场必到、过程必清,以常态化监督促进高质量办理,变“程序性办结”为“实质性见效”。
定期评价,重点事项落得更“实”
建立动态跟踪测评机制。承办单位接收重点交办事项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后,须参加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若未办结,可延期办理和测评。市人大常委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测评,形成动态循环。
严格组织实施测评。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专门安排对承办单位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重点交办事项办结清单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重点交办事项,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进行逐一评价。对测评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明确续办时间,相关专委会跟踪督办,直至全部落实。
建立结果反馈机制,测评后及时将测评结果报送市委,并向“一府一委两院”通报、向社会公开,强化监督效力。
“通过测评和反馈,推动更多民生事项落到实处。”参加测评的人大代表深有感触,“比如新建口袋公园49个,新增停车泊位2200余个,补贴消费品50万台(套)等,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作者:赵勇群 郑良振 李京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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