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4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共有23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大家充分肯定国务院的报告,认为报告框架合理、内容充实,提出的工作措施切实可行,请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健全整改和问责机制。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当前国有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些是因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基础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所导致。如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中指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础制度有待完善。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落实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制度和体制机制,依法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的衔接还有待加强,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和政府债券投资等形成大量国有资产,这些资产的管理使用既关系财政政策效用,也关系政府债务偿还和风险防控,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存在脱节问题,一些政府投入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未完全入账核算,一些国有资产处于低效利用甚至闲置状态,一些资产配置偏离实际需要。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的统筹衔接,压实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避免资产低效无效运行,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统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鼓励国有企业创新投入方面还存在一定机制问题,国企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难以评估和计入总资产,导致国企科研投入积极性不高,应当以新的理念、路径和措施,从资产管理角度来鼓励国企创新投入。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反复强调摸清各类国有资产的底数,从实践看,因历史的缘故,过去有不少国有资产较少开展定期盘查,资产价值缺少定期评估。建议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资产管理全流程数据化、标准化,真正做到摸清家底,实现动态实时、精准高效的资产管理。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数据统计指标体系,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对数据的深度分析,通过分析发现问题、总结规律、预测趋势,为国有资产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撑。如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可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情况,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提供数据支撑。重视对国有资产数据的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通过与国内外同行业、同类型资产的对比,以及与历史数据的对比,以更加直观科学地反映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趋势,为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自然资源部应加快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平台,明晰自然资源权属,以便摸清底数。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重视对国有企业“走出去”形成的海外资产情况的统计和管理工作。有的出席人员认为,目前对国家投资在集体土地上资产,如乡村小学等,以及投资于民营企业科研项目形成的资产的统计和监管存在不足,应加大对这两方面资产的管理工作力度。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当前的部分领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存在周期过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建议进一步细化资产清查制度,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的特点,制定更加精准的清查周期与详细标准,确保资产数据的实时准确,为后续管理决策提供坚实依据。
三、提高国有资产效益
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国企并购重组是提高国资效益的重要方式,涉及企业资产、股权、土地等多种要素重新配置,但相关交易税负较高,影响企业现金流,增加并购重组成本。建议加大国资国企并购重组的财税支持力度,对相关政策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优化完善现行政策体系,更好支持和保障国资国企改革。有的出席人员认为,盘活利用闲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突出民生导向,研究利用闲置宾馆、酒店等国有资产兴建养老、托幼等机构,帮助降低民生服务业成本。
四、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解决企业内部职能划分不清导致的越位、缺位以及责任泛化、形式主义等问题,做到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责任。高度关注国有企业的监督盲区,解决党内监督、董事会监督、监事会监督、职能部门监督以及职工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相对比较独立,监督力量分散,缺乏定期有效的沟通和交流,部分国企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对其监督难等问题。高度关注国有企业年薪制实施对象模糊和泛化,管理层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较大等问题,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构建科学考核体系,推动健全企业管理者薪酬分配的激励机制,同时加大薪酬执行的监管力度。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和产权登记工作,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的原则,给地方提供核算登记工作指引,允许地方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形成制度化安排。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目前虽已搭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但数据共享程度和智能化分析功能尚有欠缺。应强化信息化建设和深度应用,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资产信息的无缝对接与高效流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资产运营风险进行精准预警与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