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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人大立法新步伐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三峡大坝坝前水位下降后的消落带清晰可见 新华社发 王罡/摄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立法是实行法治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我国立法工作紧扣时代脉搏、聚焦发展大局,在生态环保、国家安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民主建设、涉外法治、文化建设等关键领域密集发力,以一系列高质量立法成果推动构建起更加系统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立法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法典长卷启,青山入画来。2025年,一部承载护航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使命的重磅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生态环境法典》将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单独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写入法律。对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增加江河湖泊、荒漠生态系统保护的专门规定,明确减缓气候变化具体举措。专章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解决“家门口”油烟、恶臭问题,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这部涵盖5编、1242条的法典草案,是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与集成升华。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成为破解立法碎片化问题、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它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同时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4月法典草案第一次审议后,不到半年时间立法又进一步推进。9月、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两次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12月,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作出多处修改:总则编进一步总结和体现司法实践成果,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做进一步补充完善;污染防治编进一步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生态保护编增加有关科学开展生态保护活动的规定;绿色低碳发展编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有关制度措施,完善能源节约和绿色低碳转型有关规定;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进一步增强同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协调性……

2025年一系列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成果密集落地。9月,《国家公园法》表决通过。这部法律亮点纷呈:将“建设生态文明”列入立法目的,明确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法治护航下,大美国家公园将焕发更多生机,绽放更美光彩。12月,《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对考察、旅游、航运、渔业等南极活动作出规范。这意味着,从迅速发展的南极旅游业,到包括磷虾捕捞在内的南极渔业,都将在我国法律层面实现有法可依。

立法进程蹄疾步稳,修法脚步亦步履不停。10月,《环境保护税法》完成修正,扩大挥发性有机物征税范围,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月,《渔业法》完成修订,统筹渔业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从促进和规范渔业养殖、严格渔业捕捞管理、加强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修改。


以法治力量筑牢安全屏障


>>2025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现场掌声雷动,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摄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更是人民安宁的保障。2025年,全国人大聚焦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密集出台修订一系列重要法律。

6月,《治安管理处罚法》完成时隔近20年的首次大修。此次修订将一些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如将以抢夺方向盘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高空抛物、违规飞行无人机等,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虐待老幼病残人员,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增列为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盗用、冒用个人、组织身份、名义招摇撞骗,娱乐场所和特定行业经营者不依法登记信息,非法安装、使用窃听窃照器材,非法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等,增列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更具深意的是,此次修订在提升执法效率与公正方面,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在执法监督、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同步录音录像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

同样以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立法目的,9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历经两次草案审议后正式出台。该法在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充实应急处置制度等方面亮点突出。

同月,《原子能法》正式颁布。这部法律明确鼓励和支持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的制度措施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和进出口管理制度,成为我国原子能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既覆盖传统安全领域,更聚焦新型安全挑战。历经9月、10月两次草案审议,《网络安全法》完成修正。此次修改紧扣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安全新课题,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发展需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扩大法律的域外适用情形,并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相关法律做好衔接,为数字时代筑牢安全屏障。

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更是生命线。12月,《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表决通过。这部法律强化落实企业与政府的法律责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处罚额度增强威慑力……体现了“一件事、全链条”的系统治理思维。


完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25年,围绕高质量发展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4月问世,共9章78条,明确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从市场准入、要素保障、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法律规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开启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作为民营经济友好型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法,它实现了法律、政治、社会、市场、道德与国际等多重效果的统一,对理顺相关商业伦理与公众伦理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为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落地见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累计推动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1466件。

《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于4月、9月、12月先后启动三次审议程序。对国家发展规划专门立法,旨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增加规定发挥“行业协会”的辅助支持作用,进一步体现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市场活力的释放,离不开公平竞争的环境。经历2017年、2019年两次修改,2025年6月,《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第三次修法。顺应互联网行业的新发展,此次修订直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可谓正当其时。完善关于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行为的规定,强化对“内卷式”竞争的依法治理,加大对恶性价格战等行为监管力度……对社会关注的市场竞争领域热点问题积极回应。

为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的,还有9月进入审议程序的《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草案聚焦“出清”与“重整”,完善与企业破产有关的若干项法律制度,推动经营主体有序退出,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草案新增小型微型企业破产程序的特别规定、合并破产、金融机构破产、跨国破产的司法合作等4章,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对现行《企业破产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

同样旨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民用航空法》,经历2月、6月、12月三次审议,修法告捷,为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推动民用航空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12月,《商标法》修订草案提请初次审议,明确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便利当事人、强化商标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多重导向。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

民生稳则社会稳,生命安则民心安。2025年,我国聚焦民生关切,通过立法织密保障网,托举群众美好生活向往。

6月,《社会救助法》草案“携手”《医疗保障法》草案一同进入首次审议程序,从“兜底保障”到“病有所医”双向发力。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关乎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社会救助法》草案的制定回应了社会各界的迫切期待,以7章76条的框架,明确扩大救助范围、强化兜底功能,着力提升救助服务的便捷性与及时性,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救助格局,为社会救助制度走向成熟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为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展需要,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分散、系统集成不够等问题,首次审议的《医疗保障法》草案以7章50条的篇幅,系统规定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助力依法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实践呼唤立法,立法促进实践。万众瞩目中“走”来的还有《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十多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0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迈出关键一步。

草案亮点鲜明:明确案件领域,既“锚定重点”又“预留空间”;强化调查取证制度刚性,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重要保障;完善诉前程序,将诉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健全配套机制,提升公益保护的协同共治效能……

筑牢生命健康防线,修法脚步从未停歇。2025年,《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完成修法。继2015年全面修订,经过2018年、2021年两次修正,现行《食品安全法》再度启动修法。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针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作出完善,释放出补齐监管短板、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要信号,彰显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传染病防治法》是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法律,此次修订优化疫情控制措施,加强医疗救治和公民权利保障,完善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的应对措施。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口高质量发展。12月,《托育服务法》草案提请初次审议。草案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作为主线,通过对托育机构、托育师实行准入许可,规范托育服务内容和标准,完善监管体系等制度,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现场掌声雷动,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代表法》。

人大代表是连接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键纽带,承载着人民的利益与意志。此次修法是该法1992年颁布后的第四次修改,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升治理效能意义重大。

修法强化了对人大代表的政治要求,丰富了国家机关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在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打通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公里”,使人大工作更贴近民意、更符合实践需求。

2025年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十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设立6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含2个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800多个,为广大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而畅通的渠道,推动立法更加接地气、听民声、聚民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

基层民主同样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和生动实践。10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两部围绕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律迎来“焕新”。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民主协商的专门规定,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机制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改顺应我国人口形势变化,在村委会和居委会下设委员会中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增强对老年人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让基层治理更具温度。


完善涉外领域立法

涉外法治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2025年,《海商法》《仲裁法》双双完成修订。

这是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的一次重要修订。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明确支持仲裁机构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表示,“此次修订着眼于解决仲裁制度和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着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同样制定施行于上世纪90年代的《海商法》,此轮修订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完善了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有关规则:适应航运单证电子化实际需要,明确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地位和主要适用规则,为航运数字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新增“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一章,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

12月,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审议通过。本次修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是我国在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国际规则加速重构背景下的重要举措,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法治之力促进文化强国建设

2025年是全民普法40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迎来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诞生。

作为一部关于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的专门单行法律,《法治宣传教育法》总结实践经验、回应现实,适逢其时、意义深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明确“终身法治教育”“谁执法谁普法”,强调法治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紧抓国家工作人员这一“关键少数”……涵盖诸多亮点,构建起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四梁八柱”。

时隔三月,我们又迎来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植根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厚土壤,是中华文化的核心基础要素,是中华民族的鲜明精神标识,更是彰显国家认同的重要象征。自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多年来,社会语言生活发生深刻变化,法律实施面临新形势。

修订后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聚焦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其与信息技术创新融合发展,针对性地新增了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修订后的法律专设“法律责任”一章,明确了执法主体、细化了处罚措施,让这部法律的刚性约束更加凸显。

12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二审。制定该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草案9月启动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草案二审稿围绕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作出相关规定,增加了“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尊严”等内容。

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到国家安全制度完善,从市场经济规则优化到民生福祉法治托底,2025年的立法实践以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的制度供给,勾勒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清晰轨迹。

不久前闭会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将《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期待2026年更多立法成果落地,回应时代课题与民众期盼,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本社记者 李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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