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立法的作为与担当
新时代立法的作为与担当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紧跟新时代步伐,紧扣新时代呼声,积极作为,蹄疾步稳,不断推出一部又一部的立法精品佳作,努力使每项立法都反映群众意愿、得到群众拥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的春节注定不平凡。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一场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的战“疫”在神州大地全面打响。近14亿中国人民汇聚成撼天动地的磅礴力量,必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过往可忆,未来可期。在履职进入第二个年头后,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全面发力,各项工作渐入佳境,在新时代的国家立法史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盛世铸典,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几经审议后,完整民法典草案在2019年底正式亮相;以“重大决定”启动新中国第九次特赦,授予申纪兰、袁隆平等一批为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人物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修订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相继出台,让“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成为民生立法最强音……据统计,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草案49件,通过37件,其中新制定法律6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时间紧、节奏快、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成为立法工作的新常态。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秉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在加快立法步伐的同时,更加注重立法质量,通过一项又一项的制度创新,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和针对性,通过一次又一次生动的立法实践,向国人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形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立法新风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新时代步伐,紧扣新时代呼声,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蹄疾步稳,不断推出一部又一部立法精品佳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这次会上共审议14件法律和决定草案,通过其中8件。
在之前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上,分别审议了11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其中4件;审议了7件法律草案,通过了其中3件。
这些情况并非特例,一系列数据直观显示出,时间更紧、节奏更快、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已经是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新常态。
确实,今日之中国,正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立法工作如何充分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面前的重大课题。
为此,履新伊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加强了对新一届立法工作的谋划布局,研究制定了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并报党中央批准实施。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保障改善民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健全国家监察体制等领域,对立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共计116件。
按照党中央批转的任务清单,栗战书委员长强调,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提高工作效率,弘扬“马上就办”的精神,形成真抓实干的氛围。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党中央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立法成果。为了及时、高质量推出这部“重磅”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进程,在较短时间内促进各方面形成共识。2019年1月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为顺利提请当年的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作好充分准备。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两项“重大决定”:一是6月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二是在9月份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作出授予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这些举措在推动宪法实施,昭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同时,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厚植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一句“生命有多重要,疫苗就有多重要”,道出了疫苗管理法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18年10月开始起草,到201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仅用半年多的时间,就顺利完成制定疫苗管理法这一重要任务。通过后的法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回应社会关切,全面严格法律责任,为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履新以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新时代步伐,紧扣新时代呼声,积极作为,蹄疾步稳,不断推出一部又一部立法精品佳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外界强烈感受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
盛世铸典,民法典编纂工作又迈出重大一步
2019年,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接连不断的审议浪潮,以及完整民法典草案在年底常委会会议上的“合体”亮相,成为全年立法工作最耀眼的风景线。
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重要立法项目,也是国家法治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2017年3月,民法总则出台,标志着编纂民法典完成了关键性的“第一步”。一年多后的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
其后,从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启了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拆分审议路径,并于2019年进入审议密集期,截至2019年10月底,各分编草案已经全部完成了二审,其中,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三个分编草案完成了三审。
2019年12月底,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此前通过的民法总则“合体”,完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国之民法典,必然是一国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翻阅民法典草案,无论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总则,还是在草案物权编和合同编的诸多条款中建立起诚信利益导向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乃至人格权独立成编等,民法典草案的每一个法条无不体现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
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表明,2020年是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告成之年,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向我们走来。
立法向重要领域全方位推进
2019年立法的一个重大特色是在重要领域的全方位推进,或推动相关立法升级更新,或开拓创新填补立法空白,或以授权决定的方式引领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引领法治走向纵深。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开局不久,最引人瞩目的立法重头戏是外商投资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新时代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一次性打包修改建筑法等8部法律,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通过修改后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与外商投资法相衔接,确保台湾同胞投资同步享受到制度改革红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修改,将土地改革试点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确保改革沿着法治的轨道审慎稳妥推进,使中央惠及广大农民的好政策真正落地生根。
此外,秉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原则,国家立法机关频频对重大问题或法律问题作出“决定”,以这一高效的行权方式,快速回应新时代和改革的法治需求,激活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国家决策。
201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作出两项授权决定。一是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依据,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推动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提升司法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需求。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有序推进。密码法等法律的相继出台,生物安全法草案的审议,标志着保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建设,正在日益走向领域更为细分、理念更加先进的纵深之路。
这一年,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到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证券法、资源税法,从社区矫正法、档案法、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到长江保护法、森林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的立、改、废,我们看到,立法工作向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重要领域全方位推进。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
立法工作,立于庙堂之上,作用于江湖之远。民法典草案反复雕琢各分编权利细节;以最快的速度回应民众期待,制定专门的疫苗管理法;密织法网,更好地保护“少年的你”……全国人大常委会深耕民生领域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回顾近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民生领域拓力深耕,通过立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从立法过程看,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每次审议修改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责任认定规则,对高空抛坠物采取“零容忍”;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性骚扰问题不断细化责任;慎重权衡隔代探望权的取舍等。外界评价称,法律草案的每一次改进,都彰显出国家立法机关对公民权利的尊崇和保障,传递出权利的温度、法律的情怀。
“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成为民生立法最强音。
疫苗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疫苗管理法从2018年10月开始起草,到201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通过后的法律坚持猛药去疴,用最严管理制度维护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百姓呼声,彰显了重典治乱的决心。
历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精雕细琢,2019年末,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高票通过。作为卫生与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不仅填补了国家法治体系的短板,而且将给百姓带来更多福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年,新修订的森林法获表决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完成二审,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审议,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延续了往年态势,继续占据相当的分量。
哪里有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哪里就有立法机关的关注与回应。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不懈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成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实现从“精细化”到“精准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度和针对性,通过一次又一次生动的立法实践,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耀眼的成绩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如何制定良法?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基层,问法于民,让人大立法更接地气,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栗战书委员长强调,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特别是在起草工作环节更要注重调查研究。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了能听到“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多次轻车简从,下基层、进企业、走村入户、开座谈会,广泛接触干部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为立法汇智凝力。这些行动给人大立法工作树立了典范,在人大系统内掀起了调查研究的热潮。
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党中央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民法典的编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承担,是对这一要求贯彻执行的最佳例证。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广泛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基层了解实践情况,开展比较研究、了解国外民事立法新发展,广泛听取地方人大、有关部门和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聚多方智慧,凝聚最大共识。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对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立法的关注度和期许值不断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细化立法流程,扎实做好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2019年,共有37件次法律草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有336110人提出了467235条意见,其中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先后5次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有270235人提出了356190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认真收集整理研究采纳。
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堪称国家立法机关设在百姓家门口的民意直通车,一年来,共有11部法律草案通过联系点向公众征求意见。
新一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栗战书委员长探索建立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制度。在2019年6月的代表座谈会上,他还专门就研究加强人大立法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栗战书委员长表示,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制定修改法律更紧密地结合起来,邀请更多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工作,利用信息技术为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搭建便捷高效的平台。
2019年,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公开透明道路上又迈出崭新一步,建立法工委发言人制度,先后召开三次记者会,主动就立法发声宣传,及时权威回应涉港有关法律问题,积极反馈民众立法意见的采纳情况,展现出更加开放的姿态。
加大对地方立法的指导,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2019年9月4日至5日,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在天津召开。此次会议经党中央批准召开,是省级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40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省级人大立法工作总结、交流、纪念活动。在此一年前,2018年9月15日,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了这两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央和地方立法工作、推动立法事业发展作出部署、提出要求。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召开,王晨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为了提高地方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一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对30个省(区、市)及所辖区的295个市州的345名人大立法工作人员开展了全覆盖培训,加强实践案例交流指导,突出培训成效。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对于立法工作的这些新风尚、新机制、新方式,有专家评价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加强制度创新,立法更加贴近民生焦点、规定更加精准周密,不断筑牢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石。(作者:张维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