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将重点盯紧“两行业十方面”
6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贵阳召开,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将于7月至8月持续开展。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两行业十方面”内容。
“两行业”是指煤矿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
“十方面”是指煤矿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具体涉及安全生产的内容,具体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情况,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情况。
二、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规划以及组织实施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情况;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责任划分、分级监管与属地监管有效衔接情况。
三、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创新和能力提升情况。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全事故预警,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处理情况;信用分类管理、守信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等情况。
四、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建设,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
五、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和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应急管理机制、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建设以及作用发挥等情况。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情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事故报告、事故整改落实等情况。
七、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情况。包括技术服务作用发挥、监督管理等情况。
八、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情况。
九、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警示约谈、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十、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建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石雨浩 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