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报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到黔南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对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和促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了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

  为协助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7日至8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跃率队赴黔南州对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都匀市、龙里县、平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当地律师事务所,对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并与当地司法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开展座谈。

 

  调研组对黔南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黔南州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除了困难群众外,对工、青、妇、老、残、军等特殊群体都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有力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调研组指出,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要简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切实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要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指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法援案件,切实发挥好值班律师作用,坚持受援人回访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确保法律援助质量。要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贪污、挪用、截流法援资金问题。

  调研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使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要发展壮大律师队伍,通过培训、引进外省律师资源等途径,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数量。要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使更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大力宣传我省优秀法援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增强法援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营造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周德林,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监督处及省司法厅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