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养殖户不因转产致贫!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关于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贯彻实施执行情况的报告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执行情况的报告》。
今年5月下旬至7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别对九个市(州)贯彻实施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听汇报、实地检查、走访养殖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了野生动物保护及人工养殖转产转型工作情况。
根据报告,《决定》施行时,全省陆生野生动物养殖需退出转产的有16种,共282.8万只(条),市场总价值近3亿元,涉及养殖单位1579家,其中贫困户直接开办经营的293家,从业人员3546人,有6549户贫困户通过合作社入股分红。参与或独立经营的贫困户,若补偿不及时不到位,将有难以脱贫或返贫的风险。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在贵州处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紧要关头,处理好野生动物养殖项目转产(退出)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大局。对野生动物养殖户的补偿尤其是贫困户要加快落实到位,要对退出养殖户给予及时、合理、足额的补偿,确保养殖户不因退出而受损失,助力实现全面小康。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审议报告时说,要督促各市州、县区抓好省政府出台的野生动物养殖退出补偿工作意见的贯彻实施。要切实做好退出补偿工作,确保补偿到位。要做好对退出养殖户的帮扶力度,帮助加快转型,确保不因转产而致贫。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说,《报告》提出的问题具体,建议明确有力。在《民法典》已颁布的背景下,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依法给予养殖户合理补偿,建档立卡帮助养殖户转产,给予技术帮助。
王贵委员建议,要加强对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的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建议落到实处。要处理好野生动物保护与驯养利用的关系,保护为驯养利用提供了前提,驯养利用更有利于保护,关键是在依法驯养上加强法制建设。
“贯彻执行《决定》的核心问题是养殖经营户的补偿,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盯紧这件事情。”夏勇军委员说,《决定》的施行客观上给养殖户造成很大损失,建议政府在合法合理、政策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解决好养殖户的补偿问题,让养殖户满意,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张燕委员表示,对野生动物“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开展及时,很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建议政府要抓好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问题后续工作的落实,制定合理补偿标准,切实帮助养殖户转产。人大要进一步跟踪落实。(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