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发展扶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力说,“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是我省每年都要开展的工作,目的在于解决立法如何执行好的问题。我们按照每年选定一个主题来开展,今年是结合脱贫攻坚,这样的监督更有效。
报告指出,收到《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的综合意见》(以下简称《综合意见》)后,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落实《综合意见》提出的7个方面的工作,着力解决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民生短板,坚决夺取民族地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全面胜利。
强力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重任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坚决夺取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一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二是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三是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四是深入推进人口较少民族扶持。
“十三五”以来,整合国家和省级资金,先后投入5.47亿元,推进7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和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发展。目前,76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实现小康,62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脱贫。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服务保障、文化服务、培训和就业、社区治理建设,加大后续帮扶,确保搬迁人口稳得住、能致富。一是强化公共服务保障,二是强化培训和就业,三是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四是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强化义务教育保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拔穷根的根本之策,大力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坚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一是狠抓控辍保学,二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截止2019年年底,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师生比为1:18.25,初中师生比为1:12.73,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师生比基本达标。
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坚持把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提高医疗保障能力作为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止4月9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达到3675万,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二是提高补助标准和救助水平。根据国家规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并落实省级补助资金36.57亿元。三是强化乡村卫生室建设。2019年,支持全省未脱贫县的419个村卫生室建设资金5028万元,实现了全省行政村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全省已建成村卫生室20265个,有合格村医29850人。四是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五是加强宣传培训。
强化住房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危改”,同步实施“三改”、推进农村老旧房透风漏雨改造工作和人畜混居整治,确保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改善基本卫生健康条件,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一是强化重点整改。截止2019年底,全省台账内存量危房已全面完成改造,累计实施危房改造28.91万户(不含各地另行实施边缘户16.58万户)。二是强化工作督导。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三榜公示的核查和监督,确保危改对象精准。
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完善“三个责任”(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和“三项制度”(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一是强化农村供水管理。二是争取和落实维修养护资金。三是完善用水监测体系。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大水族聚居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是国家对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28个民族采取的一项扶持发展政策。全国的水族人口有41.18万人,超过30万人的标准,未列入国家人口较少民族扶持范围。
贵州水族主要聚居在黔南州、黔东南州,有1个水族自治县、10个水族乡,人口34.87万人。长期以来,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民族文化等方面对水族聚居地区予以倾斜扶持,不断推动水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中,三都自治县2019年贫困发生率降至1.53 %,已脱贫出列。(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