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充分发挥新时代律师作用 助力打造贵州新的“黄金十年”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保障人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强新时期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律师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为律师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律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为2022年监督议题之一,督促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律师行业服务监管工作,推动律师行业为贵州新的“黄金十年”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律师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积极与省司法厅对接沟通基础上,1月至2月,委员会领导带队深入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开展调研,听取了当地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律协等部门工作情况介绍,实地走访了贵阳市律协、黔东南州维律律师事务所、黔南州瓮安县社区服务中心及法院调解中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律师工作情况。
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我省律师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我省各地区经济社会状况的差异导致了区域律师资源的不均衡,经济发达地区律所律师较多、较集中,欠发达地区律所少,律师更少;二是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三是少数律师忽略职业道德、规避管理和监督,办案办事不尽心尽力,不能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个别区县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委员会对律师工作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深入推动律师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正确认识律师的地位和职能作用,进一步改善社会舆论环境,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出台相应措施,构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服务监管,抓好律师管理职责落实;五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作者: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贺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