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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环资委赴毕节市威宁县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19日-21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张玉广率队赴毕节市威宁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对威宁县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省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华昌,威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天寿陪同,省林业局、毕节市人大环资委、威宁县人大、草海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检查和调研。

检查组先后深入威宁县黑石头镇、雪山镇、盐仓镇,实地检查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威宁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威宁黄杉县级自然保护区、威宁妥打县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乌江源头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情况,深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的情况以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同人大代表、基层管理部门人员以及一线执法人员见面,听取代表和相关人员对法律实施以及草海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在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查生态保护情况 


检查组在威宁自治县黄杉县级自然保护区检查生态保护情况 


检查组在乌江源头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检查组对威宁县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草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近年来,威宁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扎实推动湿地保护法实施,完善配套法规,及时出台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效保护了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湖泊、越冬候鸟栖息地等湿地资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高度,增强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加强改进湿地保护工作,用法治力量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落实湿地保护法确立的重要制度、法定职责和配套法律法规,尊重生态规律、科学开展工作,统筹抓好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草海生态修复、水体和环境污染治理、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让草海水更清、草更绿、鸟更欢、民更富,守护好“高原明珠”。要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性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威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供稿:省人大环资委 杨文斌 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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