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如何发挥作用?地方性法规制定之后如何有效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日,贵阳人大公布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探索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
推动地方性法规在执法、司法、监察等环节的适用,是地方性发挥实施工作的关键一环。
《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性法规实施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职责。地方性法规的牵头执法部门要主动担负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其他执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
“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地方性法规对相关事项已作出规定的,应当依法适用。”《决定》还规定,司法机关应当落实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责任,增强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的主动性、积极性。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开展法律监督。
同时,还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履行监察职责,将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重要监察内容。
在推动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质效提升方面,明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将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范围,重点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主要制度是否落实、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等。加强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外,《决定》还明确推动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机制常态化运,对法规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