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做好“助侨联系点”的下半篇文章
2025年是“助侨联系点”工作开展的第5个年头。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立足贵州侨务小省实际,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人大侨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开展“凝聚侨心服务桑梓”主题活动,聚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暖侨心,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汇侨智,共绘侨界最大“同心圆”。做好“助侨联系点”的下半篇文章,汇聚起贵州高质量发展的侨界力量。
打破“助侨联系点”的发展“瓶颈”
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2021年6月在香港(独山)合作园区挂牌“助侨联系点”。每年由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推荐,经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实地调研、情况研判,再经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后进行授牌。目前全省已有9个“助侨联系点”,实现各市(州)全覆盖。
但是,五年来,不管是企业型、社区型还是园区型,“助侨联系点”在不断取得成绩的同时,都面临着发展“瓶颈”——
企业型“助侨联系点”中,一是缺乏对侨业务熟悉的专业人员。由于部分涉侨企业事务和案件的特殊性,需要“助侨联系点”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涉外知识,熟悉侨务工作,而目前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影响涉侨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对涉侨法律宣传还不够。部分侨胞对“检侨合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三是地方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各地出台了一系列吸引侨资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招商引进,轻跟踪服务的现象。
社区型“助侨联系点”中,一是社区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助侨联系点”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难以专注开展侨务工作,且侨务业务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为侨服务质效。二是很多群众认为海外关系涉及家庭隐私,不愿意配合社区了解家庭有关信息,导致对辖区侨情的掌握不够及时、准确。三是社区财政资金紧张,受经费预算限制,组织侨界群众开展活动不够丰富。
园区型“助侨联系点”主要为独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协调香港(独山)合作园区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受国际经济市场影响,外资外贸企业发展信心不足,投资意向不强,招引难度大,导致吸引开放型经济主体企业入驻能力弱。二是因资金短缺,致使部分园区标准厂房的水、电、路、消防等配套设施还尚未完善,一定程度影响了承接产业转移。三是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废止了《关于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直接影响了东锑矿公司的外贸发展。
要做好“助侨联系点”的下半篇文章,这些“瓶颈”必须打破。
尽力画好侨界“最大同心圆”
侨务工作历来同国家发展大局和国际大环境息息相关、同海外侨情变化紧密相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胸怀,提出“把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紧密团结起来,发挥他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积极作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在具体工作中,要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侨务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侨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团结引导侨界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团结奋进的政治基础。要坚持以党建带侨建为开展侨务工作的主线,加强组织领导,把侨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侨务工作有效开展。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支持侨界代表人士自觉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向海内外讲好贵州故事,发出贵州好声音。
同时,要高度重视“助侨联系点”工作,因地制宜推进侨务阵地建设。各“助侨联系点”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助侨联系点”“人地熟”“侨情清”的优势,建立健全侨务职责、侨胞台账等工作制度,全面掌握辖区侨胞侨眷的基本信息、技能特长等,及时、高效、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有效涵养侨务资源,传播中国声音,讲好贵州故事、人大故事等,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尽力画好侨界“最大同心圆”,助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贵州人大侨务工作品牌
要做好涉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助侨联系点”典型报道传播力。各“助侨联系点”都是侨务资源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向广大侨胞侨眷积极宣传党的涉侨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广大侨胞与侨务工作者对侨法的认知度和普及率。发挥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中心作用,积极主动服务涉外涉侨企业主体,引导涉外涉侨企业合法经营,规避经营风险。各“助侨联系点”要积极拓展外宣渠道,充分利用“凝聚侨心服务桑梓”宣传栏目,加强与媒体平台对接,积极对外展示工作亮点、分享工作经验,打造贵州人大侨务工作品牌。
要规范“助侨联系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助侨联系点”要深入贯彻落实涉侨“一法两办法两条例”,架好“暖侨”“惠侨”“护侨”三座“连心桥”,切实维护好侨界群众合法权益。要着力打造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示范点,推广工作经验,大力弘扬积极主动服务大局,用心用情做好侨务工作,以点带面为促进全省侨务工作发展贡献力量。要按照“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要求,以助侨服务为重点,配合做好涉侨立法、调研活动,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华侨权益保护法列为二类立法项目,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做好相关立法调研等工作,发出基层声音,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要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经费管理使用的前瞻性、计划性、实效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供稿:省人大外侨委办公室 储俊明 张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