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贵州日报】据《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制定2003年至2007年立法规划。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此次活动的截至时间是2003年6月12日。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寄出或电话告知,也可登录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网站(www.gzrd.gov.cn)提出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凡是涉及国家专属立法权的国家主权、国家机构、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公民政治权利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民事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等事项,不属于征集范围。
据了解,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项目建议。5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举是省人大常委会增强立法民主、推进制度创新、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欢迎和希望我省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以及公民个人踊跃提出属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范围内的立法项目建议,同时也欢迎省外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