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邀请省级少数民族领导同志座谈
听取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贵州日报讯 8月26日,省人大民宗侨委和省政府民宗委、法制办邀请省级少数民族领导同志座谈,听取他们对《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序顺主持会议。省领导和老同志王正福、杨光林、吴嘉甫、王朝文、龙志毅、王思明、罗尚才、梁旺贵、安迪伟参加座谈。大家认为“征求意见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根据,结合我省实际,可操作性较强,而且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应该尽快补充完善,公布实施。大家还对部分条文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报记者 王 兵 吴一文)
贵州日报讯 8月26日,省人大民宗侨委和省政府民宗委、法制办邀请省级少数民族领导同志座谈,听取他们对《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序顺主持会议。省领导和老同志王正福、杨光林、吴嘉甫、王朝文、龙志毅、王思明、罗尚才、梁旺贵、安迪伟参加座谈。大家认为“征求意见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根据,结合我省实际,可操作性较强,而且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应该尽快补充完善,公布实施。大家还对部分条文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报记者 王 兵 吴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