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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3月28日至31日在贵阳举行

发布时间:2005年03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日报讯 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3月28日至31日在贵阳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徐敬原、杨光林、顾庆金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为: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草案)》、《贵州省人才市场条例(草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草稿)》;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100个一类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和1100个一类扶贫开发重点村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
  会议审议了关于2005年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建议,决定把4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这4件建议是:班福元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煤炭资源税税额的建议、何忠善代表提出的关于净化学校环境打击危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粟多能等13名代表提出的省政府应尽快制定并落实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建议、龙刚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一路两桥建设的建议。会议同时决定把关于制定《实施〈贵州省种子管理条例〉办法》的建议等9件建议作为代表跟踪督办件。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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