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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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讯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业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将于近期分赴9个市、州、地进行为期7天左右的重点检查。
8月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徐敬原、杨光林、顾庆金,秘书长窦德银出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康生主持会议。
副省长禄智明代表省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情况。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呈现出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农业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龚贤永强调,省人大常委会立足省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决定全省上下联动开展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必要的,也是适时的。检查组要坚持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和不包办代替的原则,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支持和促进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业法》更好地贯彻执行,更好地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提高检查质量,增强监督实效。
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各级政府近年来对《农业法》的执行情况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对农业投入的情况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二是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情况;三是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四是农业税减免和“三补”等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五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特别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及安排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的情况;六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和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地方人大常委会(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