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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学习中央重要文件精神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


  贵州日报讯 8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龚贤永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徐敬原、杨光林、顾庆金、黄康生、窦德银参加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徒桂美列席会议。
  学习中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分别从立法、监督、人大代表联络、信访等不同方面,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若干意见》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若干意见》,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一重要文件,对全国人大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作了深刻总结,明确了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体现,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家表示,要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巩固和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推动地方人大全面履行各项职责。要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依法监督工作;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大家一致认为,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扎实实推进地方人大各项工作,为我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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