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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日报北京3月9日电  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和澳门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代表们表示,物权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础性法律。物权法的制定,对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代表们表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加快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进程,尽快出台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各类企业竞争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十分必要。
  代表们认为,这两部法律的顺利出台和有效实施,将使我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道路上迈出重要的一步,将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
  陈士能、顾庆金、侯义斌、程法光、宋新民、王国昌、张建华等代表作了发言。


                                  (贵州日报记者 张兴 万群 陈竹 赵国梁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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