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5月27日至30日举行
5月20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5月27日至30日在贵阳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永安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明达、许正维、顾久,秘书长周忠良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关于废止《贵州省建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议案、《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审议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5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6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8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
会议还审议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并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记者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