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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5月26日至28日在贵阳召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18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52628日在贵阳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世礼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明达、陈华祥,秘书长周忠良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程为:继续审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贵州省消防条例(草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种子管理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重、切实做好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23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任免案及其他。

  据了解,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邀请10名以内公民旁听。我省区域内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委会证明,均可申请报名旁听。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报名时间为5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人大省政府大院3号楼省人大机关一楼值班室。联系电话:6890003

 

                                    (记者 刘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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