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禁毒条例》即将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我省自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禁毒条例》以来,对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我省的禁毒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有贵州籍吸毒人员10万余人,处于全国毒情比较严重的省份。国际贩毒集团把我省作为毒品过境的主要通道,制贩毒犯罪活动仍屡禁不止,吸食新型毒品人数不断增多,犹以青少年为主。为进一步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保护公民身心健康,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等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适应禁毒工作的发展要求,需要重新制定我省的禁毒条例,一方面要把我省开展禁毒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以总结,另一方面要把禁毒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加以细化,保证禁毒法在我省贯彻实施。
重新修订的《禁毒条例》对禁毒宣传教育、戒毒措施、毒品管制、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规范,在禁毒工作管理体制、禁毒工作方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据悉,结合新《条例》的颁布实施,省禁毒委定于4月27日至5月3日在全省开展宣传周活动,同时将于5、6月全面掀起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高潮,积极推动学习、宣传《条例》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记者 杨筱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