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领导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10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和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关于我省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主持,副主任张群山、傳传耀、袁周,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大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畅谈体会,着眼今后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我省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既是对贵州广大党员干部的巨大鼓舞和鞭策,也是对今后我省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望。当前,全省上下正努力奋斗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对于鼓励和号召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谋发展、同心同德促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动员人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省委对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以求真务实、一抓到底、干在实处、惠及民生的精神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会议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各党支部要组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扎实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好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做好贵州省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选举工作,超前谋划2013年工作。要结合“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和“帮联驻”活动,坚持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锻炼和检验党员干部,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