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强调 服务深化改革跨越发展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同步
2013年12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群山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周忠良,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明年立法工作。会议一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立足地方实际,始终从服务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了一系列生动的立法实践。无论是实施性立法、自主性立法,还是先行先试立法,都进行了大量有益的积极探索,全省立法工作成果丰硕。特别是自1980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截至2013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27件,基本覆盖了全省各个领域,有力地保证了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实施,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
龙超云在讲话中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立法工作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为立法工作会议所作的重要批示,遵循贵州改革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把立法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去谋划。做好立法顶层设计,找准改革突破口,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科学发展。一方面,要把我省改革开放已趋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规,巩固改革开放成果,规范发展行为;另一方面,要随着改革征程,及时推进相关法规的“立”、“改”、“废”,通过立法创建设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龙超云指出,立法工作要与党和人民“同频共振”,把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结合;要“东西张望”善于借鉴,在大胆探索中发出改革强音;?要科学立法铁板钉钉,在精细化中提高立法质量;要统筹兼顾“猛砍一刀”,在重点突破中实现利益平衡;?要结合实际“广接地气”,在服务发展中突出贵州特色。我省正处在“赶”、“转”、“改”的转型攻坚时期,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扎根实际,坚持底线思维,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在加快发展中多下“及时雨”,在保护环境中多念“紧箍咒”,积极推进贵州跨越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张群山要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立法工作,深入把握我省地方立法的方向;坚持以宪法法律为依据,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从贵州省情实际出发,突出主基调、主战略,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充实和落实立法规划,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求真务实,认真做好本届立法工作,努力完成明年立法任务。
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及自治县(市、区)人大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的精神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