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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脱贫攻坚强监督 彰显人大履职担当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9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陈鸣明主持会议,副主任何力、李飞跃出席会议。副省长吴强参加会议并听取意见,回答有关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分别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基层扶贫信息公开、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率、产业扶贫、特惠贷等问题进行询问。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卫计委、扶贫办、财政厅、农委等16家省有关单位负责人到会应询。



  陈鸣明主持会议。



  专题询问现场。


  “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当前,全省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期,如何用好用实扶贫资金,解决扶贫资金来源问题,直接关系到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大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秉清问:从今年起,三年内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实施的项目很多,总计超过2000亿。目前,中央正在清理地方政府隐形债务,政府融资平台基本不能融资,这么大的资金量,省政府如何解决好?




  副省长吴强答:全省还有280多万贫困人口,有188万人易地搬迁,这块工作涉及大量资金投入,省里实行六个坚持,还有四场硬仗,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需要大量资金,筹措资金压力大。而国家把防范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作为重要任务,在资金的筹措使用上又增加了规定,省市县融资又增加了很多变数,全省脱贫攻坚资金筹措面临巨大压力。

  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从省本级财政资金进行整合,统筹考虑各种涉农资金,真正把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发挥出来;二是寻求中央支持,做好项目储备,提前谋划,争取中央国家各部委支持倾斜,如在“组组通”硬化路方面,和交通运输部在农村公路的未来投入方面进行对接,把未来的钱先进行支取,并寻求社会资本合作,为“组组通”及时筹措资金;三是进行融资创新,省本级要对债务结构进行分析,把产生收益的债务合理区分,如饮水、公路负债等,争取财政部支持,把债务率降低,同时,发展绿色产业基金,贵州是试点,通过绿色发展基金来创新融资,并通过债券置换,从短周期调整为长周期,从高利率调为低利率,延长还款周期,这些在逐步摸索。总之,通过寻求中央支持、省本级优化、社会筹资,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要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李必勇问:今年以来,全省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请问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挪用扶贫资金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财政厅总经济师步涛答:对于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根据各次审计、监察、巡视的结果看,资金效益问题是项目实施问题的伴生问题,我们抓管理就是要抓源头。在项目选择方面,防止项目选择和项目调整的随意性,如要求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符合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在项目执行方面,制定年度预算考核,对6月底达不到50%,9月底达不到90%的,相应扣减预算资金,收回大预算重新安排,对闲置两年以上的资金,同样收回大预算重新安排,着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对扶贫项目全过程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贯穿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项目全过程。在项目编制环节,根据规划和任务科学测算项目资金需求,兼顾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在执行环节,要求部门定期跟踪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离目标及时调整。执行完毕以后,首先开展部门自评,之后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对重点项目、重要领域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第二年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

  对于防止扶贫资金违规的问题,主要从三个环节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财政部门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横向协作,对资金支付情况、政务公开公示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公开公示提高阳光度、透明度;二是每年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对财政部门账目、财务支出、会计信息进行监督,去年审计署、财政部驻贵州专办处对贫困县资金使用管理全覆盖检查,发现十大类问题,问责两百人左右,今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实时动态监控,今年已经建立了省市县乡各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中央42个项目、省级35个项目资金纳入动态监控平台,现在已开始运行。


  “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和管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张林鸿问:有的地方存在扶贫小额信贷(特惠贷)“户贷企用”的问题,以贫困户的名义贷款,或者是扩大使用范围,没有用于脱贫攻坚,有的将资金打包用于政府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没有用于脱贫攻坚。请问对这些问题是如何进行风险防控、如何整治的?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志清答:扶贫小额信贷是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还款难的有效途径。今年7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明确要求小额信贷要坚持对象精准、政策精准、使用精准、依法合规,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贷款熔断机制、保险分担机制,完善贷款贴息机制、贷款追偿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分类处置机制、“户贷企用”监管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和管理。

  针对“户贷企用”的问题,规定全面禁止扶贫小额信贷打包投入政府融资平台集中使用,已投入使用的,要立即抓紧整改,限期收回。贫困户投入合作社必须用于合作社生产经营,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合作社必须坚持“贫困户自愿”“贫困户直接参与”两项基本原则。省扶贫办还与省联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地“户贷企用”摸清底数、强化调度、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提出要求,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开展。


  “不让基层干部流汗流血又流泪”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委员尹晓芬问: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脱贫内生动力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也造成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工作中的困难。请问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如何保障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有更大的热情和积极性?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志清答:关于如何解决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贫困群众住在石山区、深山区,普遍素质不高,要着手从内因改变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外因的政策扶持仅仅是条件,我们现在从扶志和扶智两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了培训力度,依靠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扶贫政策,规划好脱贫路径,加大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全员培训,保证一户贫困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掌握实用技术;二是强化表彰激励机制,“七一”脱贫攻坚表彰大会表彰了1500多个先进集体,鼓励全省上下新时代有新担当;三是开展法治扶贫,用好律师事务所实施法治扶贫,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项目,有20多个律所援助20个极贫乡;四是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让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进一步规范婚丧嫁娶活动,废除陈规陋习;五是加强政策引导,转变扶贫方式,加大扶贫宣传,加强政府引导,以加分鼓励的方式来增强内生动力。

  关于不让基层干部流汗流血又流泪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未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结合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激励机制,我省也出台了许多激励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


  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云问:易地扶贫搬迁中,贫困户因后顾之忧等因素对拆除原住地老房子有抵触情绪,有可能引发潜在对抗矛盾冲突。请问,除政策兜底外,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对搬迁进城镇自我发展能力低的贫困户,能否给拆除旧房一定的缓冲期?对不按时搬迁的贫困户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是否有变化?搬迁群众融入城镇,适应城镇生活有一个过程,对后期扶持政策,有没有相关研究?




  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杰答:现在我们省移民搬迁量大,是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的主战场,移民搬迁实施两年多以来,我们省拆除旧房设置一年的过渡期、缓冲期。2016年至今,全省旧房拆除率达94.6%,有几个市、州基本拆除完毕,因一些干部有畏难情绪,加之个别群众不愿意拆除旧房、放弃搬迁等因素,拆除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因拆除旧房而发生冲突的现象。拆除旧房是落实国家政策的需要,是筹集还款资金的需要,是体现帮扶公平的需要,是斩断穷根的需要,是恢复生态的需要。

  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避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做通做好群众搬迁的思想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方法、步骤明确宣传,讲清楚为什么要搬迁,消除搬迁户“穷窝难舍”的情节。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力度,领导干部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拆旧复垦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后续帮扶扶持力度,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解决就业增收问题。实施劳动力全员培训,提高群众就业技能,促进稳定就业;推动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确保有劳动力的家庭在搬迁一个月以内至少有一人以上就业,对残障家庭加强政策兜底帮扶力度;因地制宜盘活资源,发展配套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适当安排过渡期和适应期,省委、省政府明确了一年的搬迁过渡期,待群众稳定生产生活后再拆除旧房,对确实不愿拆除旧房的,尊重群众意愿,采取“退一补一”的原则,调整搬迁对象,由当地政府采取其他帮扶方式脱贫。


  新农合资金要合规合理使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邓家富问: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和脱贫后贫困户返贫的有效举措。由于没有设置个人账户,只有家庭账户,存在农户每年交的钱,年底就全部归零的情况,影响群众参合积极性。按政策新农合是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基层干部为了完成参合率指标,会采取相关措施,就给有的乡镇医院和民营医院钻空子,代群众缴费之后拿群众参合本办假住院来套取新农合经费。请问,这两个问题如何防止和解决?




  省卫计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龚仲明答:从全国和我省来看,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实施的,农户自愿参加,政府、农户等多方面筹措资金,它的资金构成包括政府和农户。

  为了提高参合的积极性,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计委的文件,家庭账户资金可以接转下一年使用,家庭账户逐年积累的资金越来越多,但使用率越来越低,造成了资金闲置,难以发挥资金互助互济的作用。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文件,2013年省卫计委出台了方案,规定了原则上全省不再设置门诊家庭账户,原家庭账户资金逐步使用,逐步清零,不再划拨资金到家庭账户,家庭账户资金到使用完为止。

  截止目前,家庭账户仍然有资金结余,2年内不用完就清零的只有毕节和其他个别州的少部分县有此做法。账户设置哪种方式更佳,还在进一步的改革完善中,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我们会密切关注账户资金的使用效果评估,推进账户管理方式的完善,既调动好参合积极性,又提高互助共济效应。

  政府组织引导、农户个人参加,筹资方式需要逐年由省级政府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参与来筹资,筹资环节在整个执行中,排斥了有关医疗机构,管理上注意防止民营医疗机构代缴代管参合证的现象发生,政府组织动员群众参合,保证参合规范。

  在资金使用上,注意引导把控有效的新农合资金使用,保证门诊就医及时报销。在有的年度,存在新农合资金使用滞后,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基层的能力不强,服务能力弱;二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远,供给端出了问题。近年来,群众看病人次有大幅度上升,群众敢看病,也能就近就医。在群众敢看病看得上病的情况下,要规范诊疗,严格实行分级诊疗、转诊制度,防范新农合资金的监管风险,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几种行为。


  基层扶贫信息及时公开公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杨正万问:贫困户获取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多有赖于村务公开。请问采取了什么措施保证村级组织及时、全面公开扶贫信息,怎样做到有效监督?

  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志清答:村务公开是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管理监督的有效方式。一直以来,我们都非常重视该项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推进,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扶贫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增强了阳光化和透明度;

  二是细化实化公示公告的内容,要求乡、村两级一定要对扶贫信息、项目实施(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受益群众等)进行公示公开;

  三是强化村级公示公告的督促检查力度,县扶贫办及乡政府定期督查,省、市定期抽查,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全程参与;

  四是加大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力度,省扶贫办开通了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用于面向社会公众举报扶贫资金问题,现在答复率在90%以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产业扶贫保证不贱农伤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潘学军问:我省脱贫攻坚产业是重要抓手和核心,在农业产业革命中,各地调整低效农业,迅速发展了一批水果、蔬菜、养殖等产业,请问产业的市场怎样,未来前景如何?水果、蔬菜、养殖等产业在配套冷链物流、精深加工等基础设施设备等方面采取了什么举措,是否有扶持政策?这种行政式的产业发展如何保证不贱农伤农?




  省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肖荣军答:水果、蔬菜、养殖等扶贫产业,在市场外销和内销方面效果良好,我们很有信心;在物流方面,项目资金包含物流方面的支出,在计划范围内;在发展上尽量避免出现贱农伤农的问题,通过组织农业专家评估,开展流动性服务,提供咨询服务以及项目资金支持,产销平台建设和农业保险服务等,尽可能满足群众需求,保护农民兄弟的权益。(文/图 人大论坛杂志社记者 吕跃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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