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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旗率执法检查组到毕节市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率执法检查组到毕节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纳雍县中岭矿业公司、中石化野鸡河加油站、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客车站,以及威宁自治县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湾煤矿西井、县诚信公交公司,对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条款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纳雍县中岭矿业公司查看车间视频、指标指数显示,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安全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纳雍县客车站查看视频监控,检查安全交通运输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威宁自治县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湾煤矿西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威宁自治县诚信公交公司检查安全交通运输情况。

  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仔细查看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及运转情况,询问了解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熟悉程度以及日常执行情况。李三旗指出,安全生产没有“过去式”,只有“进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哪怕是很小的问题,都应当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毕节市、纳雍县、威宁自治县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执法检查组认为,毕节市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安全意识强烈、落实责任严格到位,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呈现持续稳定向好态势,值得充分肯定。

 

  李三旗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讲话。

  李三旗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政治自觉,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最实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维护好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向好的态势。要切实提高治理能力水平,推动“一法一条例”落细落实,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不断开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新局面。

  李三旗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要突出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要突出责任落实,拧紧责任链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坚持严格执法,进一步保持治理高压态势,把住安全生产源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各项惩戒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切实避免只监督不执法等情况发生。要突出与时俱进,抓紧实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方式的转变,运用现代管理方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积极主动精准聚焦新情况新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具体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志略,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学军,省人大代表、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丰华,省人大代表、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孙晓东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毕节市、纳雍县、威宁自治县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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